防雷:盘后48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22:35:3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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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4 通用电梯: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
徐志明72951303.00%
张建林2976750.12%
顾月江2232560.09%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
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区间和股份数将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21:14 岱勒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归属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不超过11,68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4%,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内进行。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若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八)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段志明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20:19 富祥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3、减持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21.64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5%)。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7.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4.35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
6、价格期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
喻文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股份减持作出如下承诺:
1 5%
()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 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 3
()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未履行上述6 3
承诺事项,本人持有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个月。)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止本公告日,喻文军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0:19 隆扬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情况
1、拟减持的原因:隆扬国际及群展咨询各合伙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和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①隆扬国际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9%,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0.19%;
②群展咨询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124,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1%,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的1.81%。
序 号间接持股人名称间接持股 数量(股)间接持股 数占总股 本比例拟减持股数 不超过 (股)拟减持股 数占总股 本比例备注
1昆山及人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1,608,0000.57%1,608,0000.57%为实际控制人 傅青炫先生及 张东琴女士通 过群展咨询间 接持有公司的 股份
2昆山欣象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1,000,0000.35%1,000,0000.35% 
3陈先峰300,0000.11%75,0000.03% 
4金卫勤150,0000.05%37,5000.01% 
5王彩霞150,0000.05%37,5000.01% 
6吕永利54,0000.02%13,5000.00% 
7衡先梅30,0000.01%7,5000.00% 
8王岩30,0000.01%7,5000.00% 
9其他合伙人2,378,0000.84%2,338,0000.82% 
合计5,700,0002.01%5,124,5001.81%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调整后的隆扬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计划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7、群展咨询与控股股东隆扬国际属一致行动人。

(二)相关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1、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隆扬国际、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控股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④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⑤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3)承诺的履行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长的傅青炫、担任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的张东琴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③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④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前述承诺。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后本承诺人仍能保持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③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④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⑤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3)承诺的履行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担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陈先峰,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金卫勤,担任发行人财务总监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王彩霞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③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④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前述承诺。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20:19 大洋生物: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特别提示: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阳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拟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34,723股(含本数,下同),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陈阳贵先生、陈旭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为20,822,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78%。若本次减持534,723股完成,预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从24.78%减少至24.15%。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备注
1钱建春497,0000.59%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陈寿良25,7230.0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3赵玉梅12,0000.0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合计534,7230.63%  
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项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阳贵与其兄弟姐妹的配偶钱建春、赵玉梅以及配偶的兄弟姐妹陈寿良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3.减持数量、比例、方式及股份来源: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拟减持股份 数量(股)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
1钱建春不超过497,0000.5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2陈寿良不超过25,723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3赵玉梅不超过12,0000.0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合计不超过534,7230.63%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6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其他说明: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不得减持情形。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钱建春、陈寿良、赵玉梅曾承诺如下:
“本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在公司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及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部分实施或终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能否按期实施完成也存在不确定性。

2.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钱建春先生、陈寿良先生、赵玉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0:19 亚威股份:关于部分董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决定。

4、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个人增持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股份等。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11日-2026年9月10日)。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姓名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1冷志斌2,597,3000.48%
2樊 军220,5000.04%
合计2,817,8000.52% 
7、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9:49 锦富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协议受让或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取得的公司股份(三)减持时间区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8,200,87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2,733,624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25,467,249股)。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六)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赛尔新能源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49 强瑞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本次减持主要是出于强瑞科技偿还银行贷款、改善财务结构、布局业务发展。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335%。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19:44 腾达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主体:腾众投资
2、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

6、拟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4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

7、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腾众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减持承诺,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8、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腾众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腾众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四)本次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与股份限售、减持相关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直接持有 发行人股 份的股东 腾众投资股东所持 股份的限 售安排、自 愿锁定股 份、延长锁 定期限及 股东减持 意向的承 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已履行完毕。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若本企 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公司股票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的情况下,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则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本企业承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承诺在减持前15个交易 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若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上述减持规定有变化的,本企业承诺按照相关新规执行,不视为 违反承诺。正在履行中。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本 企业愿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在履行中。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减持发行人首 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 及信息披露的规定。正在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合伙人间接持股及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间接持股数量(股)股份占比(%)合伙人类型限售状态
1徐行军8,300,00046.52普通合伙人限售履行中
2沈基逵3,300,00018.50有限合伙人限售履行中
3杨金道2,800,00015.70有限合伙人限售履行中
4刘剑波2,000,00011.21有限合伙人限售履行中
5刘健444,4502.49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6沈绍奇444,4502.49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7沈宏伟106,7000.60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8张梅222,2001.25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9柯瑞娣222,2001.25有限合伙人已解除限售
合计17,840,000100.00-- 
注:(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徐行军、刘剑波、杨金道、沈基逵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通过腾众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8,300,000股、2,000,000股、2,800,000股、3,300,000股,
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基逵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触发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延长锁定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刘健、沈绍奇、沈宏伟、张梅、柯瑞娣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未做任何承诺,本次拟减持合计1,440,000股股份由刘健、沈绍奇、沈宏伟、张梅、柯瑞娣5名股东持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腾众投资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9:44 竞业达: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江源东女士预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2,313,800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231,388,691股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10日-2026年9月9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持股意向和股份减持的承诺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须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源东严格遵守了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股东江源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1、经核查江源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江源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8:59 肯特催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专精”)持有公司股份3,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2,940,000 3.25%
成果”)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毅达专精、毅达成
果系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1%。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6年4月17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基于企业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3%。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实施。

若拟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可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毅达专精、毅达成果基金投资期限均在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过主管机构审批,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8:59 安孚科技: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孚科技”)股东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荣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235,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合肥荣新设立时间较早,于2019年11月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公司股份,至今持股已逾六年,现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存在资金安排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即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7,476,900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8:54 茂硕电源: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381,417股,占公司总股本0.9482%,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
5、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减持,即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9月10日。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18:54 今飞凯达: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君润投资的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不超过5,020,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减持股份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4、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不低于今飞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80%(若上述期间今飞凯达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0%两者中较低的一个。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君润投资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今飞凯达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君润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今飞凯达的股份,也不由今飞凯达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君润投资将主要采取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减持所持今飞凯达全部或部分股份。

3、君润投资在股份锁定期满后拟减持今飞凯达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今飞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80%(若上述期间今飞凯达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0%两者中较低的一个。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君润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18:19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 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75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675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6月8日~2026年9月7日
3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基金存续期即将届满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是□否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中航一期基金就持股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及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企业承诺同意一并遵守。

3.如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18:19 大地电气: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昆山宏 致电子 有限公 司不高于 1,889,0002%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 交易日后 的3个月 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于北交 所上市 前取得 的股份自身经 营发展 所需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所需,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尚在履行中的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期届满,本公司拟减持大地电气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大地电气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协议方式及/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逐步减持。

(2)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大地电气,并由大地电气及时予以公告,自大地电气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可以减持大地电气股份。

(3)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本公司由于大地电气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大地电气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大地电气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大地电气,则大地电气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其所有。

(5)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8:05 科威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肥合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涂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598,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90%;股东合肥京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坤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04,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43%。京坤投资、合涂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02,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33%。上述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3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合涂投资、京坤投资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72,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70%。其中,合涂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18,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3%;京坤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53,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7%。京坤投资、合涂投资共用减持额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上述减持计划将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今日收到合涂投资、京坤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1
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8:05 秦川物联: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5月14日期间累计回购股份10,436,909股。前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前述股份1,68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51,795 0.33%
累计减持前述股份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前述股份1,68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6,525,114股,占公司总股本3.8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15
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1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1,68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8:05 江苏北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97,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12%。上述股份中的4,392,497股为公司IPO之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0年12月11日上市流通;104,880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所得,其中34,200股于2022年6月14日上市流通、34,200股于2023年7月21日上市流通、36,480股于2024年6月25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林涛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616%,且不超过其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18:05 正帆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史可成持有公司股份2,75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4%;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ZHENGHONGLIANG(郑鸿亮)持有公司股份
2,200,000 0.75% 20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取得,所有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史可成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88,87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342%;公司副总ZHENGHONGLIANG
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郑鸿亮)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870%。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9日(窗口期不减持);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史可成、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ZHENG
HONGLIANG(郑鸿亮)出具的《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1
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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