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液压(830839):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9:55:43 中财网
原标题:万通液压: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5-059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 源
孔祥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16,102,50013.51%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王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17,850,00014.97%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王梦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10,723,5009.00%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景传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50,0000.38%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苏金杰监事75,0000.06%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冯绪良监事225,0000.19%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袁茂军监事150,0000.13%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于善利高级管理人员300,0000.25%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崔飞龙高级管理人员300,0000.25%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
厉建慧高级管理人员125,0000.10%北交所上市前取 得及参与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取得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 持股 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孔祥娥不高于 250,0000.21%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 易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王刚不高于 250,0000.21%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 易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王梦君不高于 250,0000.21%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 易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景传明不高于 100,0000.08%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 易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苏金杰不高于 10,0000.01%集中竞价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冯绪良不高于 56,2500.05%集中竞价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袁茂军不高于 37,5000.03%集中竞价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于善利不高于 75,0000.06%集中竞价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崔飞龙不高于 75,0000.06%集中竞价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厉建慧不高于 30,0000.03%集中竞价减持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五)本减持计划中,孔祥娥、王刚、王梦君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拟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除前述一致行动人关系外,其他减持主体均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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