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达科技(688296):和达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0:06:11 中财网
原标题:和达科技:和达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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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建元”)合计持有公司1,181,962股,占公司总股本1.095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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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股东上海建元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181,96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954%。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1,181,962股
持股比例1.095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181,962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上海建元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上海建元股 权投资基金 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上海建 元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1,082,4061.0000%2024/10/11~ 2025/1/1011.43-13.372024/10/1
上海建元股 权投资基金 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上海建 元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1,078,9861.0000%2025/3/28~ 2025/6/2711.51-12.802025/3/2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181,962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0954%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78,98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81,962股
减持期间2025年8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上海建元承诺:
(1)发行人上市后,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本企业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发行人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 √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海建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股份减持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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