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禧科技(300221):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5-52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告前,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总股本为479,538,185股。 2、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登灿先生持有10,370,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16%,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张德清先生持有公司1,22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26%,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傅轶先生持有公司710,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5%,职工代表董事谭映儿女士持有公司60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桂华女士持有公司684,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4%,林登灿先生、张德清先生、傅轶先生、谭映儿女士、郑桂华女士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738,5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57%。 银禧科技于近日收到上述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股份来源:林登灿先生、张德清先生、傅轶先生、谭映儿女士、郑桂华女士所减持股份来源主要为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式或二级市场增持获得。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7、林登灿先生、张德清先生、傅轶先生、谭映儿女士、郑桂华女士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董事、高管任期股份转让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林登灿先生、张德清先生、傅轶先生、谭映儿女士、郑桂华女士一直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林登灿先生、张德清先生、傅轶先生、谭映儿女士、郑桂华女士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登灿先生、张德清先生、傅轶先生、谭映儿女士、郑桂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林登灿先生、张德清先生、傅轶先生、谭映儿女士、郑桂华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没有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林登灿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张德清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傅轶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4、谭映儿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5、郑桂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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