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5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孙银芬女士减持计划内容 1、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 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 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量为 58,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57%。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9月4日至 2025年 12月 3日。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为 8.32元)。 7、 孙银芬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李凤珠女士减持计划内容 1、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 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 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量为 1,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370%。 5、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9月4日至 2025年 12月 3日。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为 8.32元)。 7、 李凤珠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34 金丹科技: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 1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6%(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67%)。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9月 4日至 2025年 12月 3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其他:于培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于培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本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1:34 和顺科技: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特别提示: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杭州广沣启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沣启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广沣启沃持有本公司股份6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1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8382%),其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1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838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1、计划减持股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基金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6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19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838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55,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91%(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838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55,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91%(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8382%)。 如自公司发布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变,拟减持股份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即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特定股东广沣启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企业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在所持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企业减持上述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 (5)本企业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发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企业不得减持股票;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则将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3、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广沣启沃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最终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及时告知公司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配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沣启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1:34 天利科技:关于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92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重要提示:股东钱永耀先生、江阴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智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钱永美为一致行动人。 【21:29 凯撒旅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金谷信托 2、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及财务安排 3、股份来源:非交易过户受让股份(司法裁定抵债、破产重整抵债)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 6、减持数量:拟减持股份不超过48,113,667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6,037,889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32,075,778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8、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9、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21:29 岭南控股: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其所持有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账户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唐昕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9%),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减持开始日期为2025年9月5日,拟减持截止日期为 2025年12月4日,减持期间将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唐昕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唐昕先生此前关于股份减持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6 年 9 月 1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等相关议案,向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379,061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根据《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广州证券鲲鹏岭南 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在重组中为募集配套资金而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12,599,000股,认购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1.08元/股,总计金额 139,596,920元。上述认购股份于 2017年 5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承诺的锁定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限至2020年5月21日。唐昕先生在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份额遵守了上述锁定期限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副总经理唐昕作为岭南控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其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份额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其自身证券账户中。 此外,唐昕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唐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29 宇环数控: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的情况说明 许世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价格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股份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上述半年期限届满后的一年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如未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相关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宇环数控剩余股份,且可将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宇环数控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2)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未按本人作出的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可以扣减应支付给本人的工资薪酬,并直接支付给投资者,作为本人对投资者的赔偿。 (3)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三)是否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许世雄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许世雄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20:54 华大基因: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生华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274,7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5000%;并遵守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的要求。若减持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2025年 9月 4日—2025年 12月 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股东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生华投资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生华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股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生华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形。 【20:54 张小泉: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合计 | 540,100 | 0.36% | |
股东姓名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刘晓芬 | 27,700 | 0.0094% |
汪琦 | 86,049 | 0.0294% |
李顺 | 35,400 | 0.0121% |
股东名 称 |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 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 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持 原因 |
项国强 | 2,480,000 | 1.4091% | 集中 竞价 或大 | 自本 公告 披露 | 根据市场 价格 | 上市前 取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
宗交 易 | 之日 起 30 个交 易日 后的 三 个 月内 | ||||||
朱文军 | 1,000,000 | 0.5682% | 集中 竞价 或大 宗交 易 | 自本 公告 披露 之日 起 15 个交 易日 后的 三 个 月内 | 根据市场 价格 | 上市前 取得 | 个人资 金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