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附件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债券代码:110096 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7号)核准,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7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71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77,575.4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322,4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0033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2: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有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持续对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4年9月,本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 76211599901100013927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64713189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152280000000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账号:7619007880150000333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262493208917)、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号:411806010150001402)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5989344455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024年9月,公司、公司子公司济源豫金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649,188.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勤信验字〔2024〕第0038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8 13 年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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