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688450):光格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玄羲持有光格科技股份6,115,0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7%,上述股份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7月2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叶玄羲出具的《关于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叶玄羲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2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价格不低于公司上市前其初始入股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叶玄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3、叶玄羲减持价格不低于光格科技上市前其初始入股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叶玄羲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承诺人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股数不超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前本承诺人初始入股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承诺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并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叶玄羲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自主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