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赵治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增加“中山火炬开发区建业西路28号电子基地加速器厂房”为募投项目“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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