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5年9月8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247,2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1.04% 3、本次归属人数:35人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A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股普通股股票3、授予价格:11.46元/股 4、首次授予数量:329.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8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2.45%。 5、预留部分:70.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0.6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55%。 6、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均为公司正式的在职员工。 7、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为归属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以上“营业收入”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为准(下同);2、以上“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23 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因为未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故该部分预留权益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等级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7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刘芝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反馈意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2023 7 24 2023 励计划相关事宜,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 2024 10 9 ()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发表了意见。 (7)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就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发表了意见。 2、授予日期 授予日:2023年8月21日 3、本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1人,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如下: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预留部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因为未在股权激励计(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历次变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截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结束,共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8.00万股由公司作废。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 鉴于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7,888,6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346,600股后的股本115,5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权益分派事项将导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46元/股调整为11.26元/股。第二个等待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事项,第二个归属期授予价格保持为11.26元/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归属激励对象为35名,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为1,247,200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依照《激励计划》“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管理办法》《2023年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结束,共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8.00万股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 2025 9 8 、归属日: 年 月 日 2、归属数量:1,247,200股(调整后) 3、归属人数:35人(调整后) 4、授予价格:11.26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6、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1、根据《管理办法》《2023年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结束,共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8.00万股由公司作废;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放弃权益的处理方式 在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如有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办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如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转入下个归属期,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8日 2 1,247,200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股 3、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限售期。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25%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日出具了《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71C000255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8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35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4,043,472.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247,2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2,796,272.00元,上述激励对象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98 月 日。 七、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股权结构及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53,694,652.84 -0.4467 / 的净利润为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 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20,202,400股增加至121,449,600股,按新股本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等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等相关事项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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