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0024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8:41:25 中财网
原标题:雅化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4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5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集团二十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21人,代表股份240,792,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3,312,720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9,249,800股)的21.0609%。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37,615,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3,312,700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9,249,800股)的12.0366%;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8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03,176,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3,312,700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9,249,800股)的9.0244%,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15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5人,参加网络投票的8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8,926,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3,312,700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9,249,800股)的10.40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1、关于调整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38,790,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7%;反对1,653,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5%;弃权3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92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68%;反对1,653,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0%;弃权3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1%。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系逐项表决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238,817,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00%;反对1,613,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9%;弃权3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6,951,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7%;反对1,613,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4%;弃权3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9%。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4,543,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49%;反对6,01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8%;弃权2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677,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455%;反对6,01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4%;弃权2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4,556,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02%;反对6,02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22%;弃权2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690,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63%;反对6,02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64%;弃权2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4,536,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20%;反对5,939,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6%;弃权3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98%;反对5,939,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42%;弃权3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0%。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4,65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14%;反对5,745,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62%;弃权3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89,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98%;反对5,745,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13%;弃权39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

2.06、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4,64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55%;反对5,75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0%;弃权3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775,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78%;反对5,75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12%;弃权股份总数的0.3310%。

3、关于修订《雅化集团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34,07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19%;反对6,473,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86%;弃权2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2,212,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50%;反对6,473,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36%;弃权23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014
的 %。

4、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5,13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99%;反对3,53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59%;弃权2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15,132,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99%;反对3,53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59%;弃权2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凤、郭林昆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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