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通信(600345):长江通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会议期间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 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视同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 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现场会议结束。会议会务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最终表决结果回传后公告。 八、本次会议设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 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议 程 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3:30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邱祥平 先生
目 录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3 议案一: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9 议案二: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7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二、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 华路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三、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 司2025年8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 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 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 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六)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六、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 9:30---11: 30,下 午 2:30--4:30)。 七、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旭 联系电话:027-67840308 传 真:027-67840308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武汉长江通 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430074 (二) 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议案一: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拟增加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金额人民币12,800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5-012)。该议案于2025年5月22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现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调增 2025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拟调整与关联方电信科学技术 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一所”)、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唐通信”)、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星空”)、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烽火国际”)日常经营发生业务往来的交易,共计增加向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5,500 万元。本次调整前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 12,800 万元,调整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 28,300 万元,本次拟调增人民币15,500万元。 公司拟调增2025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经营行 为,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计划和目标实施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次涉及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调整后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为2025年原预计发生金额与本次调增预计额度之和; 2、2025年度调整后预计总额人民币28,300万元以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3、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并非审计数据。 2、本次调整完后,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电信一所 公司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邱祥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2日 住所:上海市平江路4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汽车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第二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电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兴唐通信 公司名称: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知恒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经营范围:制造商用密码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持股比例为100%。 3、烽火星空 公司名称: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蓉 注册资本:53,972.3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2月2日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8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 销售;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6.91%。 4、烽火国际 公司名称: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晖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0日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 信息技术科技开发及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及产品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对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及期限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3.35%。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 15.63%的股份,通过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电信一 所间接持有本公司的 29.61%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 45.24%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2024年12月,中国信科集团和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 持有的公司15.63%、17.20%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电信一所,由此,电信一所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45.24%,成为公司的直接控 股股东,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一项 规定的关联法人。 电信一所、兴唐通信、烽火星空、烽火国际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中国信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公司,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电信一所、兴唐通信、烽火星空、烽火国际在与公司的历史交易 过程中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且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原 2025 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拟增加与电信一所、兴唐通信、烽火星空、烽火国际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本次增加交 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 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可在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交易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合理配置资源、降 低经营管理成本的正常措施手段,因此,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 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议案二: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 自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比 较熟悉,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从业 人员总数6,000名左右,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400名。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 2024年度为29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3.86亿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致同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56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 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鲁朝芳,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小娴,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帅,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5年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 《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 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协商 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 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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