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688150):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1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红燕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潘香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晶迎、张博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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