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20:10:44 中财网
原标题:宏景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欧阳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5,591,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535%。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2,687,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47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23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904,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23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91,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3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089,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18,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6%;反对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1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34%;反对6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3%;弃权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5,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7%;反对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弃权23,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19%;反对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9%;弃权23,2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2%。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增加内部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2,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0%;反对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弃权27,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2,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7%;反对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5%;弃权27,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3,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2%;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25,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3,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06%;反对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6%;弃权25,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4,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9%;反对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弃权25,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4,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52%;反对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9%;弃权25,6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8%。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1,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3%;反对6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弃权24,4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2,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90%;反对6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5%;弃权24,4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5%。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3,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2%;反对6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弃权24,8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3,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06%;反对6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1%;弃权24,8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3%。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3%;反对6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29,0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0,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75%;反对6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6%;弃权29,0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0%。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3%;反对6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29,0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0,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75%;反对6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6%;弃权29,0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0%。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与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5,504,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1%;反对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25,7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4,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77%;反对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1%;弃权25,7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3%。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504,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1%;反对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弃权25,7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4,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77%;反对6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1%;弃权25,7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3%。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5,504,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弃权26,5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4,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60%;反对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2%;弃权26,5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9%。

3.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5,505,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2%;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8%;弃权24,8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6,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26%;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11%;弃权24,8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3%。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5,503,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反对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0%;弃权26,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03,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81%;反对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5%;弃权26,4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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