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4日 20:26:48 中财网
原标题:若羽臣: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5-08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9月4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2025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鼎新路8号欢聚大厦39楼会议室3、会议召集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0人,代表股份数为131,074,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93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99,694,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7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2人,代表股份31,379,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3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5人,代表股份数为31,385,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代表股份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2人,代表股份31,379,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33%。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2,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2%;反对6,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50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2,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0%;反对6,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弃权50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4%;反对50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45%;反对50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3.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3,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3%;反对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50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3,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0%;反对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弃权50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3,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3%;反对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50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3,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90%;反对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弃权506,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3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3,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13,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4,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09%;反对13,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4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3,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2%;反对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3,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7%;反对1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5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6,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3%;反对11,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6,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76%;反对11,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6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6,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3%;反对11,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6,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76%;反对11,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7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5,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8%;反对12,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5,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53%;反对12,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3,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8%;反对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3,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05%;反对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9承销方式
同意130,562,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3%;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2,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3%;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10筹资成本分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2,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3%;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2,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3%;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2,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3%;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2,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3%;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506,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0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5%;反对50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4%;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0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5%;反对50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0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5%;反对50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4%;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0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0%;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5%;反对50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4%;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发行H股并上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5%;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5,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8%;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5%;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5,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34%;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2%;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393,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6%;反对172,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7%;弃权508,260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04,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6%;反对172,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9%;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1.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4,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5%;反对931,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8%;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21%;反对931,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84%;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4,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5%;反对931,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8%;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5,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21%;反对931,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3《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4,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6%;反对931,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6%;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27%;反对931,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8%;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5,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8%;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5%;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5,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34%;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2%;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5,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3%;反对930,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9%;弃权508,260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6,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56%;反对930,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0%;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7%;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5%;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5,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31%;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2%;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7《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原称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5,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8%;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5%;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5,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34%;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2%;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8《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5,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2%;反对930,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0%;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6,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53%;反对930,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3%;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5,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8%;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5%;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5,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34%;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2%;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35,1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8%;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5%;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45,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34%;反对931,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2%;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关于修订公司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关联交易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5%;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2《关于修订公司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8.3635%;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3《关于修订公司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8,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5%;反对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9,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68%;反对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508,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4《关于修订公司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8,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5%;反对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9,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65%;反对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58,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5%;反对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69,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65%;反对7,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06《关于修订公司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0,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2%;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0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6%;反对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2,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54%;反对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4.00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6%;反对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2,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54%;反对4,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5.00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0,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2%;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

16.0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等与上市发行相关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04,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3%;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6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6%。

其中关联股东王玉(持有表决权股份67,045,814股)、王文慧(持有表决权股份9,525,600股)、天津雅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18,816,000股)、徐晴(持有表决权股份4,067,000股)、罗志青(持有表决权股份235,200股)回避表决。王玉、王文慧为公司董事,系夫妻关系;天津雅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王玉、王文慧合计持股100%的有限合伙企业;徐晴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志青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04,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3%;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6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7.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60,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81%;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71,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2%;反对5,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弃权508,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3,560股),占出席本次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全奋律师、李荔律师
(三)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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