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亚太(00069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7日 15:55:34 中财网
原标题:*ST亚太: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08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ST亚太,证券代码:000691)连续3个交易日(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公司对前期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相关区间数据进行了修正。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因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未在增持期限届满前完成股份增持计划,股东大会同意广州万顺将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9月19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万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3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增持金额15,999,3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目前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3月20日、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等相关公告。

3、2025年7月10日,申请人广州万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2025年7月11日,兰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并要求债权人于2025年8月1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2025年7月 15 日,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上发布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事项说明》等附件材料;2025年8月5日,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上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2025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截至2025年8月11日,共有12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意向保证金。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被法院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及临时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4、2025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短信通知并向广州万顺发函询证,知悉广州万顺为补充流动资金,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3,350,000股股份质押给了北京嵩源方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于2025年7月10日办理完毕证券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5、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亚诺化工”)《告知函》,知悉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浙0481破40号-4《民事裁定书》及(2023)浙0481破40号之三《公告》,因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已提出终结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海宁金麒麟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裁定不会影响临港亚诺化工对上述债权的收回,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6、2025年9月3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25)京仲案字第07743号仲裁案答辩通知》,以及本次仲裁申请人亚太矿业及太华投资的《仲裁请求申请书》及其附件。申请人亚太矿业及兰州太华以广州万顺违反前期签订的《合作协议》等为由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目前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7、经公司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9、除上述事项外,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0、经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万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9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买入金额5,966,580元(不含交易费用)。广州万顺本次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其前期披露的股份增持计划,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公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64,809,147.6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亚太实业”变更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若公司2025年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025年7月10日,申请人广州万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兰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2025年7月11日,兰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了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兰州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启动重整,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广州万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52,907,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包含直接持有的4,347,000股股份及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持有的48,560,995股股份),其中已质押股份44,9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9%,占其合计持有的表决权股份的84.88%,被司法冻结和标记股份39,56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4%,占其合计持有的表决权股份的74.77%。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股份质押比例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6)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75),董事贾明琪、董事赵勇无法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投反对票。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因亚太矿业及太华投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的仲裁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包括表决权行使、预重整或重整程序中的决策权归属以及印章证照管理等关键事项,可能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决策稳定性及预重整或重整程序的推进产生重大影响。若仲裁请求部分或全部获得支持,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遴选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工作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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