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国芯科技(688262):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9日 23:11:08 中财网
原标题:国芯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 象一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990万美元(按照2025年9月9日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为1美元对人民币7.1008元折算, 合计人民币为7,029.792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90万美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担保对 象二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990万美元(按照2025年9月9日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为1美元对人民币7.1008元折算, 合计人民币为7,029.792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990万美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980万美元(按照2025年9月9日银行间 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 币7.1008元折算,合计人民币为14,059.584 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41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为满足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晶”)、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芯”)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上海领晶、天津国芯与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积电”)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均分别为不高于990万美元,担保总金额为不高于1,980万美元(按照2025年9月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008元折算,合计人民币为14,059.584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务人(被担保对象上海领晶、天津国芯合称或分别称为“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本债务;主债务人因迟延给付本债务所生的迟延利息;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台积电实现完整取得本债务的相关费用(例如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用等);保证人为主债务人担保的额度上限分别为9,900,000美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人订购台积电制造服务的每笔本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该笔本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发生任何延长,则保证期间应相应延长,以确保保证期间为延长后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同时,经公司与上海领晶、天津国芯签订的上述保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并经台积电同意,公司前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芯、广州领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领芯”)与台积电的业务提供金额不高于99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效力终止。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上海领晶、天津国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领晶、天津国芯的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资信良好,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对上海领晶、天津国芯具有稳定的控制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领晶、天津国芯与台积电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均为不高于990万美元(按照2025年9月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008元折算,合计人民币为7,029.792万元),担保总金额为不高于1,980万美元(按照2025年9月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008元折算,合计人民币为14,059.584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人订购本制造服务的每笔本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根据经营需要并经过台积电同意,取消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国芯、广州领芯与台积电的业务提供金额不高于99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前述担保事项的效力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之一的上海领晶虽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的事项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故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肖佐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94336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0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989号22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集 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920.864,870.47
 负债总额7,901.789,075.18
 资产净额-4,980.92-4,204.70
 营业收入823.214,001.64
 净利润-776.21-1,539.70
2、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艾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97408240K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0日  
注册地天津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软件大厦北楼 306-307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微电子技术和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转让;软件工 程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种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 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经国家密码管理 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1,347.0228,963.24
 负债总额8,145.865,769.18
 资产净额23,201.1723,194.06
 营业收入7,600.1810,746.38
 净利润7.10-2,911.87
注:1、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海领晶、天津国芯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分别为不高于990美元(按照2025年9月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008元折算,合计人民币为7,029.792万元),担保总金额为不高于1,980万美元(按照2025年9月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008元折算,合计人民币为
14,059.584万元)
担保范围:1.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本债务;2.主债务人因迟延给付本债务所生的迟延利息;3.主债务人所应给付予台积电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4.台积电实现完整取得本债务的相关费用(例如律师费、强制执行费用等);5.保证人为主债务人担保的额度上限分别为USD9,900,000元。

担保方式: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且台积电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请求给付,无须先向主债务人请求给付或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担保期间:本次担保为持续性担保,自2025年8月19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主债务人订购本制造服务的每笔本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该笔本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发生任何延长,则保证期间应相应延长,以确保保证期间为延长后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合同为双方处理前述保证责任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该事宜的一切口头及书面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海领晶、天津国芯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进行的,有利于前述全资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人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无逾期担保事项,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和取消部分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80万美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1%,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39%。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无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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