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3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中际旭创(股票代码:300308)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2025 10 10 、发放范围:截至 年 月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2025 1,111,118,334 、该公司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3日。 【21:53 江中药业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江中药业(股票代码:600750)公布江中药业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34,996,02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7,498,011元。 【20:18 中伟股份公布2025年分红实施方案】 中伟股份(股票代码:300919)公布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29,832,872.00股后的908,195,5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5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0日。 【19:53 博众精工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博众精工(股票代码:688097)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以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46,647,765股,扣除已回购且尚未过户的股份1,680,31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44,967,448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381,972.664元(含税)。 (3)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4,967,448×0.093/446,647,765≈0.0927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927)/(1+0)=前收盘价格-0.0927元/股。 【19:13 太力科技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太力科技(股票代码:301595)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1 10 0.250000 1 年(含 年)的,每 股补缴税款 元;持股超过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4日。 【18:08 精达股份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精达股份(股票代码:600577)公布精达股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149,182,63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475,479.02元。 【18:08 江中药业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江中药业(股票代码:600750)公布江中药业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34,996,02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7,498,011元。 【18:08 辰欣药业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辰欣药业(股票代码:603367)公布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8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117,776.25元(含税)。 【18:08 兰生股份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兰生股份(股票代码:600826)公布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5,533,54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349,981股,总股本735,533,54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数为724,183,5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51,014.08元(含税)。 (2)具体除权除息方法及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735,533,549-11,349,981=724,183,568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724,183,568×0.06)÷735,533,549≈0.0591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0.0591)÷(1+0)=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0.0591元/股 【18:08 山东出版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山东出版(股票代码:601019)公布山东出版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86,900,000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5,214,000.00元。 【17:43 涪陵榨菜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 涪陵榨菜(股票代码:002507)公布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440,706,766.02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926,489.97元,2025年半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4,093,135,105.82元,2025年半年度末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68,041,792.05元。 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的规定,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68,041,792.05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地回馈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53,919,02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230,783,805.6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17:18 安邦护卫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安邦护卫(股票代码:603373)公布安邦护卫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7,526,88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505,376.4元。 【16:48 鱼跃医疗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鱼跃医疗(股票代码:002223)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2,476,9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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