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泰禾股份(301665):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2:10:52 中财网
原标题:泰禾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上述议案同时由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宇”)向农业银行申请1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江西天宇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0,250.57万元,未超过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县支行
3、债务人: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3,500.00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8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的93.69%;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宇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99,394.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2.86%,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83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5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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