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68869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2:08:05 中财网
原标题:明微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11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8
普通股股东人数3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1,718,6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1,718,6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8.55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8.5509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10,064,64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3,540,024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524,61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51,603,52599.7774115,1110.2226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51,605,62799.7814113,0090.2186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51,693,29899.951025,3380.04900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选举王乐康先生为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51,657,67399.8821
4.02选举张方砚先生为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51,657,67299.8821
4.03选举郭王洁女士为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51,657,67699.8821
5.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选举王玉女士为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51,657,67399.8821
5.02选举罗丽红女士为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51,657,67299.8821
5.03选举王宝森先生为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51,657,67599.8821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取消监事 会及修改公司234,5 9667.0835115,1 1132.916500.0000
 章程的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 案324,3 6992.754525,33 87.245500.0000
4.01选举王乐康先 生为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288,7 4482.5674    
4.02选举张方砚先 生为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288,7 4382.5671    
4.03选举郭王洁女 士为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288,7 4782.5682    
5.01选举王玉女士 为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288,7 4482.5674    
5.02选举罗丽红女 士为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288,7 4382.5671    
5.03选举王宝森先 生为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288,7 4682.5679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燕、张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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