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000014):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2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鹏基”或“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电子”或“标的公司”)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交易对方控股股东深圳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同为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本次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系签约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最终能否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 4.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 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业鹏基持 有的晶华电子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 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收购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交易对方控股股东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同为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简介
交易对方的股权结构如下:
(一)标的公司简介
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01678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 乙方: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38159U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路与八卦四路 交界处中发大厦501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安排 甲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晶华电子70%的股权。 交易对价将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正 式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并在另行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中约定。 2.交易推进或终止 (1)配合尽职调查 本意向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协调自身及标的公司,积极配合甲方 的尽职调查工作。甲方有权指派员工或外聘专业机构人员参与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外聘专业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机构人员。甲方的尽职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访谈、从乙方或目标公司获取书面文件、第三方函证等方式。 甲方应督促甲方以及甲方外聘的专业人员履行保密责任。 (2)推进交易程序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将密切协作,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程序, 包括:甲方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促使标的公司满足作为上市公司资产应具备的规范要求;努力推进相关的内部决策程序、国资管理程序及证券监管程序,为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做好准备。 (3)交易终止的情形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则本次交易终 止,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合法合规推进本次交易的条件无法全部满 足;后续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不能签订正式交易协议;双方董事会或股东会未能通过本次交易方案或正式交易协议;证券监管部门不同意本次交易方案,或者本次交易不能完成有关的国资审批程序(如有)。 3.保密义务 各方应对本意向协议内容及交易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严 格保密,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不因本意向协议终止而失效,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方提供信息给对其具有管辖权的上级机构、政府部门、证券监管机构,或者答复司法传讯、履行其他法律程序;一方提供信息给其聘请的外部专业中介机构,且已督促该等机构履行保密义务;该等信息已公开披露。 4.其他 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各方在此基础上开展交易论证、协商, 交易具体条款由未来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确定。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解除本协议。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交易进展顺利,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 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本次签 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系签约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正式协议的签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最终能否达成合作并签署正式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