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0:27:42 中财网
原标题:太湖远大: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91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31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俞华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于 2025年 10月 22日起至 2025年 10月 31日期间从10.6099%减少至 9.9998%,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称俞华杰 
 持股变动时间2025年10月22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太湖远大股票代码920118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俞华杰集中竞价310,4990.610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
俞华杰持有股份5,400,00010.6099%5,089,5019.9998%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5,400,00010.6099%5,089,5019.9998%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2)。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目录
俞华杰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3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