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000060):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100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中金转债”赎回价格:100.70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 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中金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0月30日 3.“中金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 4.“中金转债”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 5.“中金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11月21日 6.“中金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11月26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5年12月1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3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金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 的“中金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中金转债”持有人 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中金转债”将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摘牌。“中金转债”持有人持有的“中金转债” 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 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根据赎回安排,截至2025年11月25日 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中金转债”将按照100.70元/张的 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 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金 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 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 理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 关规定及《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详细了解“中金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中金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1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发行了38,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万 元,期限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 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 第六年2.00%。 (二)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03号”文同意,公司 3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14日起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中金转债”,债券代码“127020.SZ”。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 次发行的“中金转债”自2021年1月2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 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7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29 元/股。“中金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2021年6月18日起,由4.71元/股调整为4.63元/股。 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2022年6月14日起,由4.63元/股调整为4.54元/股。 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2023年6月28日起,由4.54元/股调整为4.44元/股。 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2024年7月9日起,由4.44元/股调整为4.38元/股。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中金转债”的转股价格 于2025年6月26日起,由4.38元/股调整为4.29元/股。 二、“中金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金转债” 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 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公司股价 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金转债”当期转股 价格4.29元/股的130%(即5.58元/股),根据公司《募集 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中金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中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中 金转债”全部赎回。 同时,为确保本次“中金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 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中金 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中 金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0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 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21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1月26日)止的实际日历 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0% ×128÷365≈0.7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100+0.70=100.7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 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登记在册的全体“中金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 公告,通告“中金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中金转债”自2025年11月21日起停止交易。 3.“中金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 4.“中金转债”自2025年11月26日起停止转股。 5.“中金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11月26日,公司将 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1月25日)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登记在册的“中金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中金转 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年12月1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 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2月3日为赎回款到达“中金转 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中金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 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金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中金转债”的摘 牌公告。 四、相关主体减持“中金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中金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 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中金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中金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 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 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 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 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 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 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 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 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 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 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中金转债”的核查意见;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金岭 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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