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92036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3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5-118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10月 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爱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期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药业”)因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的资金需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60个月,以其自身拥有的58,370.01平米土地使用权抵押),公司对该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因众源药业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正式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贷款期限由60个月调整为96个月,调整导致担保责任期间相应发生变化,(具体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的约定条款为准),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其余担保事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拟签订的《不可撤销担保书》。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1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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