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603376):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大明电子: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大明电子 股票代码:603376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Daming Electronics Co.,Ltd. (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 M-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特别提示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11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股上市初期股票交易价格可能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公司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通过本次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限售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1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103.759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7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为 12.55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0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1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8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9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截至 2025年 10月 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汽车制造业(C3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0.4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2024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12.5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7.9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行业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全球及我国汽车整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汽车生产和销售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2018年至 2020年中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下滑,产量和销量分别自 2018年的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减少至2020年的2,522.50万辆和2,531.10万辆。 随着政府相关鼓励政策和厂商促销活动的陆续出台,汽车市场消费的需求正在逐步释放。2021年度,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2,608.20万辆和 2,627.5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4%和 3.8%。2022年全国实现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702.10万辆和 2,686.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6%和 2.2%。2023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3,016.10万辆和 3,009.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6%和 12.0%。2024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3,128.20万辆和 3,143.6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 4.5%。 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发生周期性波动,引起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汽车产销量可能有所下滑,将对汽车零部件行业造成较大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电子信息技术在汽车领域的不断应用以及国产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汽车电子产业规模实现了快速发展,汽车电子产业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虽然汽车电子产业在客户认证、技术研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公司在客户资源、技术积淀、生产管理等方面也形成了一定的先发优势,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若公司不能保持稳定的产品生产和供应、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及时响应客户诉求,将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如果公司现有竞争对手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产品成本及定价等方面的竞争力不断增强,或者行业内出现了新的具备较强竞争力的竞争对手,或者公司主要客户出于降低供货风险或其他目的而引入了其他供应商或提高了对其他供应商产品的采购比例,公司将存在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2、新技术、新产品替代的风险 汽车电子行业的发展趋势与电子信息技术和汽车制造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 近年来,汽车电子产品的技术更新较快,各类汽车电子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亦对汽车电子产品的应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在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的趋势下,部分整车厂商在车型设计时倾向于用中控大屏代替原先的中央控制总成、空调控制总成产品。若公司未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及时实现产品的转型,则将面临产品被替代的风险,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客户相对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42%、63.89%、58.24%和 57.51%,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未来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终止,或主要客户因其自身经营原因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因公司在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生产交货等方面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导致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无法及时拓展其他新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在与客户签署的合作协议中,普遍约定若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客户产生损失需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 但是,因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较多、管理难度较大,公司产品仍然存在出现质量问题而面临索赔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持续研发新产品外,不断开拓对于不同品牌不同车系的产品供给,积极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升级,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产品技术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在同步研发、工艺技术、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等方面无法持续达到整车厂商的要求,在自身的创新改善、新品研发及与客户的协同开发等方面不达预期,将可能直接影响公司在争取整车厂商新项目时的竞争力,导致自身市场开拓受阻,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4、外协供应商管理的风险 因生产场地及产能受限,公司将部分注塑加工和涂装加工环节等予以外包。 公司自身掌握模具设计及开发、产品装配和检测等核心环节,而将部分非核心的注塑和涂装加工环节外包,从而达到提产增效的目的。报告期内,外协产生的加工费占公司同期采购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 17.43%、18.81%、18.05%和 17.29%。 外协模式符合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特征和生产要求,但若公司对外协供应商的质量和交期管理不善,将导致外协产品质量瑕疵、供货不及时,可能会造成质量索赔、款项回收推迟等经济损失,有损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从事涂装加工的外协供应商,因相关工序涉及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若外协供应商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相关生产资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因其他不可控因素影响到业务的正常开展,可能会影响公司产品的按时交付,将对公司产品出货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5、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风险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应用于新能源车的比例分别为 20.81%、29.63%、1 41.47%和 48.25%。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增长不及预期,可能一定程度影响公司市场占有率,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此外,若新能源汽车行业受芯片短缺、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因素影响发展不及预期,定点项目量产时间、量产规模低于预期,或者公司无法持续研发并获取新能源汽车产品相关订单,都可能使得公司新能源汽车有关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出 1 发行人通过相关产品的客户件号及项目代码,向下游客户咨询确认产品具体应用车型情况,由于部分产品应用的车型已停产、尚未发布或为平台件等原因,因而无法将相应产品匹配确定具体汽车型号;上述比例现新能源汽车产品业务收入增长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明明、吴贤微和周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招会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83.50%的股份。按照本次发行 4,000.10万股计算,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控制公司 75.15%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和人事安排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 虽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行,但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集中持股地位,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通过多年业务发展,公司在汽车车身电子电器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已积累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才,并拥有多项知识产权与专有技术,形成了相应的人才和技术优势。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具备行业经验的核心技术人员已成为企业继续发展的关键。公司也不断改善用人机制,建立了相应的人才引进制度和约束激励制度,并通过建立严密的保密制度、签署保密协议等方式,防止核心技术泄露。如果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无法及时引进相关人才,将制约公司未来的继续发展,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塑料粒子、线路板等,报告期内,上述三类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原材料总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 64.71%、60.59%、56.52%和 54.78%,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全球及国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如果未来上述原材料价格仍持续大幅上涨,且公司无法通过成本管控以及产品价格调整消化上述影响,将导致公司毛利率的下降,并引致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和盈利能力的下降。 2、资产负债率较高及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8.76%、63.74%、60.76%和57.94%。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扩大,日常资金需求逐渐上升,相关运营资金主要源于经营所得和银行借款等;报告期内为扩大生产规模,发行人持续投入长期资产建设,相关资本性支出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方式补充资金缺口,使得发行人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若未来发行人客户未能及时回款或对外融资能力受限,可能使公司正常运营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规模较大和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9,886.67万元、38,793.04万元、48,760.99万元和 56,764.20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为 21.69%、18.00%、17.95%和 20.2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产品种类增多,公司存货规模不断增长,各期末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大。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根据客户实际订单量和客户预测采购量安排生产、备货,对于存货规模进行管理。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若在以后的经营年度中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存货变现困难,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产品价格波动及毛利率下降风险 我国汽车产业总体进入行业成熟期,下游议价能力逐步增强。汽车零部件行业存在价格“年降”的行业惯例,即在一定期间内约定产品的年降价率,产品价格逐年降低。受下游客户价格“年降”政策、销售产品结构变化、汽车零部件材料价格波动、厂房设备折旧增加以及人工薪酬水平上涨等因素影响,2022-2025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波动,分别为 20.91%、20.65%、21.09%和18.13%。若未来公司不能良好应对上述变化,且未能通过开发新产品及新客户来拓展业务空间、提升盈利能力,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售价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8,640.89万元、73,792.71万元、104,299.92万元和 90,000.9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1.89%、34.23%、38.40%和 32.06%,占比较高。虽然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年以内,但由于应收账款期末账面金额较大、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如不能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庆大明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如果国家调整相关税收支持政策,或公司由于无法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等原因无法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则有可能提高公司的税负水平,从而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5年 8月 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25〕1643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56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 40,000.1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3,103.7597万股将于 2025年 11月 6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大明电子”,证券代码为“603376”。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主板 (三)上市时间:2025年 11月 6日 (四)股票简称:大明电子;扩位简称:大明电子 (五)股票代码:603376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0,001,000股 (七)本次 A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0,001,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1,037,597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68,963,403股 (十)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8,000,200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2、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比例限售结果,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963,203股,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8,637,097股。 3、战略配售部分,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数为 8,000,200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2条中规定的第(一)项标准:最近 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最近 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4983号),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和 2025年 1-6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4,285.58万元、19,581.56万元、27,928.23万元和 11,245.77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35.40万元、15,520.82万元、14,660.07万元和 19,956.98万元,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 171,345.67万元、214,735.08万元、272,699.05万元和 129,731.57万元,符合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2条中规定的第(一)项标准中的财务指标。 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大明科技,大明科技直接持有本公司 13,590.00万股,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7.75%。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大明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明明、吴贤微和周远,其中,周明明和吴贤微为夫妻关系,周远为二人之子。周招会为周明明之弟,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和周招会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 周明明、吴贤微和周远合计直接持有大明电子 37.75%的股份,三人通过大明科技间接控制大明电子 37.75%的股份;此外,周明明通过恒鑫明间接控制大明电子 3.00%股份;一致行动人周招会直接持有大明电子 5.00%股份。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大明电子 83.50%股份。 周明明、吴贤微、周远和周招会基本情况如下: 周明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 3月出生,大专学历。 1982年至 1988年历任乐清石化机械厂电工、车间主任、业务经理;1989年创立华夏无线电厂,担任厂长;1997年 4月至 2022年 6月担任大明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3年 12月至 2022年 5月,担任乐清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执行监事;2000年 8月至今担任重庆大明执行董事;2017年 12月至今历任大明科技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 6月至今担任重庆颂明执行董事;2020年 7月至今担任大明电子(重庆)执行董事;2021年 12月至今担任恒鑫明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 6月至今担任乐清明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 6月至今担任大明电子董事长;2022年 10月至今担任乐清明渝、乐清明轩、乐清明灿、乐清明广、乐清明宏和乐清明哲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贤微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7月出生,大专学历。 1994年 3月加入华夏无线电厂;1997年 4月至 2022年 6月历任大明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 8月至今担任重庆大明监事;2017年 12月至今担任大明科技监事;2019年 6月至今担任重庆颂明监事;2020年 7月至今担任大明电子(重庆)监事;2022年 6月至今担任大明电子董事、副总经理。 周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 10月出生,本科学历。 2017年 12月至 2022年 8月担任大明科技经理;2018年 1月至 2022年 6月历任大明有限结构工程师助理、副总经理;2022年 6月至今担任大明电子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年 5月至今担任大明电子香港董事。 周招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7月出生,初中学历。 1992年 2月加入华夏无线电厂;1997年 4月至 2022年 6月担任大明有限监事;1998年 8月至 2002年 10月及 2008年 2月至 2011年 10月担任乐清市虹桥镇港沿村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2014年 6月至 2022年 9月经营乐清市虹桥蓝海自动化设备厂 ;2022年 6月至今担任乐清市明远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 6月至今担任大明电子董事、总经理。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图如下: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四、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实施股权激励,发行人主要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恒鑫明持有发行人股份。除此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六、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4,000.1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000.10万股。本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00.0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800.0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因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数量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二)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 (三)获配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4,000.1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2.55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后公司的总股本: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0,000.10万股。 (五)发行市盈率: 1、16.0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1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8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9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市净率:3.13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 2025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数量为 40,001,000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8,000,2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9,600,300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9,600,300股,无放弃认购股份;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400,5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22,319,164股,放弃认购数量为81,336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81,336股,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25%,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20%。 (八)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0.70元(按照 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01元(按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0,201.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819.0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82.2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号)。 (十一)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7,819.06万元(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包括:
(十二)募集资金净额:42,382.20万元 (十三)发行后股东户数:51,693户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6月 30日、2024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 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4983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内容,本上市公告书中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2025年 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 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或审阅的财务报表请查阅本上市公告书附件,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列示如下: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流动资产为 184,347.49万元,较 2024年末增长 9.70%,主要系公司逐渐步入下半年销售旺季,增加存货备货以应对增长的业务订单,此外随着公司持续投入新厂区建设,在建工程的增加也使得公司资产总额有所上升。公司流动负债为 145,071.38万元,较 2024年末基本持平。结合上述原因,2025年 9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长18.20%,资产负债率较上年末下降 2.17个百分点。(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