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300014):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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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8:56: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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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亿纬锂能: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
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142
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刘金成、骆锦红和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刘金成先生、骆锦红女士(以下简称“出让方”)。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持股比例由39.92%下降至37.8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截至2025年11月4日,公司总股本为2,045,744,53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6,872,366股,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40,7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占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2.00%;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2.20元/股,交易金额2,944,084,960.00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40,776,800股,占公司2025年10月23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1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0月23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首发前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1 |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 607,407,917 | 29.79% |
| 2 | 刘金成 | 45,659,434 | 2.24% |
| 3 | 骆锦红 | 18,327,813 | 0.90% |
| 合计 | 671,395,164 | 32.93% | |
注:计算比例以截至2025年10月23日公司总股本2,045,741,118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6,872,366股后的数量2,038,868,752股为基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40,776,8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2.20元/股,交易金额2,944,084,960.00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刘金成、骆锦红为夫妇关系,且该二人分别各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50%股份。刘金成、骆锦红、亿纬控股被认定为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40,776,8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 序号 | 出让方
名称 | 转让前持股
数量(股) | 转让前持
股比例 | 拟转让股份
数量(股) | 实际转让
量(股) | 实际转让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
数量(股) | 转让后持
股比例 | 转让股
份来源 |
| 1 | 亿纬控股 | 655,064,787 | 32.02% | 4,776,800 | 4,776,800 | 0.23% | 650,287,987 | 31.79% | 首发前
股份 |
| 2 | 刘金成 | 77,430,681 | 3.78% | 18,000,000 | 18,000,000 | 0.88% | 59,430,681 | 2.91% | |
| 3 | 骆锦红 | 82,649,082 | 4.04% | 18,000,000 | 18,000,000 | 0.88% | 64,649,082 | 3.16% | |
| 合计 | 815,144,550 | 39.85% | 40,776,800 | 40,776,800 | 1.99% | 774,367,750 | 37.85% | - |
注:1、计算比例以截至2025年11月4日公司总股本2,045,744,535股为基数;2、本次转让前,出让方合计持有股份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总股本2,038,872,169股的比例为39.98%;实际转让数量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总股本2,038,872,169股的比例为2.00%;本次转让后,出让方合计持有股份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总股本2,038,872,169股的比例为37.98%。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形。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
适用□不适用
自公司2022年12月1日披露前次权益变动1%的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出让方持股比例由39.92%下降至37.8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一、基本情况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 刘金成 | 骆锦红 |
| 住所 | 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街道日月湖水
景花园北区三排12号 |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
七路38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2月1日-2025年11月4日 | | |
| 股票简称 | 亿纬锂能 | 股票代码 | 300014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持股变动股数(万股) | 持股变动比例 | |
| A股 | -4,077.68 | -2.0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 |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稀释、询价转让) | |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 |
| 三、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 股份性质 | 注
1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注
2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亿纬
控股 | 合计持有股份 | 65,506.48 | 32.08% | 65,028.80 | 31.7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740.79 | 29.75% | 60,263.11 | 29.46%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65.69 | 2.33% | 4,765.69 | 2.33% |
| 刘金成 | 合计持有股份 | 7,743.07 | 3.79% | 5,943.07 | 2.91%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41.49 | 0.56% | 135.77 | 0.07%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01.58 | 3.23% | 5,807.30 | 2.84% |
| 骆锦红 | 合计持有股份 | 8,264.91 | 4.05% | 6,464.91 | 3.1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10.66 | 0.94% | 110.66 | 0.05%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54.25 | 3.11% | 6,354.25 | 3.11% |
| 注1:此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的持股情况,计算依据为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的总股本2,041,759,278股。
注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亿纬转债”处于转股期,此处计算依据为公司截至2025年11月4日
总股本2,045,744,535股。 | | | | | |
| 四、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
月24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询价转 | | | | |
| | 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1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
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
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五、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25名机构投资者,获配结果如下: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机构类型 | 受让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锁定期(月 |
| 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5,720,000 | 0.280% | 6 |
| 2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5,526,000 | 0.270% | 6 |
| 3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5,193,000 | 0.254% | 6 |
| 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5,160,000 | 0.252% | 6 |
| 5 |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4,054,000 | 0.198% | 6 |
| 6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 | 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 3,000,000 | 0.147% | 6 |
| 7 | UBSAG | 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 2,594,000 | 0.127% | 6 |
| 8 | J.P.MorganSecuritiesplc | 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 2,556,000 | 0.125% | 6 |
| 9 | 深圳前海辰星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2,402,000 | 0.117% | 6 |
| 10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公司 | 1,273,800 | 0.062% | 6 |
| 1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1,057,000 | 0.052% | 6 |
| 12 |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442,000 | 0.022% | 6 |
| 1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375,000 | 0.018% | 6 |
| 1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12,000 | 0.015% | 6 |
| 15 | 海南禾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300,000 | 0.015% | 6 |
| 16 |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157,000 | 0.008% | 6 |
| 17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150,000 | 0.007% | 6 |
| 18 | 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135,000 | 0.007% | 6 |
| 19 | 誉辉资本管理(北京)有限
责任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100,000 | 0.005% | 6 |
| 20 |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90,000 | 0.004% | 6 |
| 21 | 上海洛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40,000 | 0.002% | 6 |
| 22 | 上海亿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40,000 | 0.002% | 6 |
| 23 |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40,000 | 0.002% | 6 |
| 24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
理人 | 30,000 | 0.001% | 6 |
| 25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30,000 | 0.001% | 6 |
| 合计 | 40,776,800 | 1.993% | - | | |
注:此处计算依据为公司截至2025年11月4日总股本2,045,744,535股。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0月2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简称“《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34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80家、
证券公司52家、保险公司1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236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0月27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35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48,767,000股,对应的有效认购倍数为1.20倍。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2.20元/股,转让股份数量40,776,800股。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组织券商向本次获配的25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组织券商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5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转让最终确认转让价格为72.7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0,776,800股。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5年1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出让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1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惠州
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