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科技(6886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9:05:33 中财网
原标题:中邮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票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3月 30日作出的《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000,000股,并于 2023年 11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 13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7,239,8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760,1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涉及股东数量为 2名,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邮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对应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 3,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5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现禁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年 11月 1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承诺其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限售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1月 1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限售股占 公司总股 本比例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 (股)剩余限 售股数 量(股)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1,700,0001.25%1,700,0000


2中邮证券投资(北京)有限 公司1,700,0001.25%1,700,0000
合计3,400,0002.50%3,400,000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战略配售股份3,400,00024
合计3,4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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