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301260):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5-075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简称:力博 JLC1;股 票期权代码:036582。 (二)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158 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224.4949万份,行权价格为 12.25元/股。 (三)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定向增发 A股普通股。 (四)行权模式:自主行权模式。 (五)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为三个行权期,根据 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25年 11月7日-2026年 11月 6日止。 (六)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 条件。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本次符合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 158 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24.4949 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价格为 12.2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本次自主行权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徐翔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表决权。 2、2024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4年 8月 30日至 2024年 9月 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4、2024年 9月 1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6、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见。 7、2024年 11月 7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5年 8月 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见。 9、2025年 9月 3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5年 11月 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关于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总体可行权比例为 30%。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于 2024年 11月 7日登记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将于 2025年 11月 7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条件 成就情况如下:
权条件,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158 名,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24.4949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安排 (一)股票期权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股份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股普通股。 (三)股票期权代码:036582 (四)股票期权简称:力博 JLC1 (五)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224.4949 万份。行权期内,股票 期权行权完毕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股票期权可行权数 量。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25元/股。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 权完毕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七)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158人。 (八)行权模式: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九)行权期限: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期限为 2025年 11月 7日-2026年 11月 6日止。 (十)可行权日:可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十一)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可 行权情况:
四、本次行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期 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 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期间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 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224.4949 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 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 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及会 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 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行权期 内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应的股 票期权。 (二)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按规定行权,行权期限结束 后,可行权但尚未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统 一注销。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本 公告日前 6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激励 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 署了《股权激励专项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 承办券商在《平安证券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业务承诺函》中承诺 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 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 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 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1月 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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