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30017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172 证券简称:中电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5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及股权登记日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1日。 (二)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14:00在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80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政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9名,代表股份225,940,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88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218,021,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1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5人,代表股份7,919,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共234人,代表公司股份21,677,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3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3,757,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5人,代表股份7,919,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3%。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737,5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823%;反对3,093,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692%;弃权109,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474,0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5.2231%;反对3,093,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2709%;弃权109,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06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736,8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820%;反对3,093,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692%;弃权110,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473,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5.2201%;反对3,093,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2709%;弃权110,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09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659,5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478%;反对3,171,5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037%;弃权109,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96,0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4.8634%;反对3,171,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6306%;弃权109,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06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655,6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460%;反对3,173,5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046%;弃权111,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92,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4.8454%;反对3,173,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6399%;弃权111,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147%。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566,5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066%;反对3,253,5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00%;决权股份数的0.05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03,0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4.4344%;反对3,253,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0089%;弃权120,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567%。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638,5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385%;反对3,189,5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117%;弃权112,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4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75,0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4.7665%;反对3,189,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7137%;弃权112,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198%。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544,1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967%;反对3,280,9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521%;弃权115,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280,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4.3310%;反对3,280,9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1353%;弃权115,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336%。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542,5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4960%;反对3,282,51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528%;弃权115,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12%。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4.3237%;反对3,282,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5.1427%;弃权115,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5336%。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607,9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249%;反对3,127,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842%;弃权205,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344,4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4.6254%;反对3,127,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277%;弃权205,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469%。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561,5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5044%;反对3,126,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838%;弃权252,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298,0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4.4113%;反对3,126,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4231%;弃权252,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656%。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2,869,7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6408%;反对2,874,2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721%;弃权196,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606,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592%;弃权196,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078%。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2,817,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6178%;反对2,873,6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719%;弃权249,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8,554,2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5.5932%;反对2,873,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3.2565%;弃权249,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1503%。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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