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301107):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重庆同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股东重庆同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为合伙”)因合伙人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股份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204%)。 同为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云平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胡云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同为合伙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是合伙人因个人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近日,公司收到同为合伙的《减持公司证券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为合伙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同为合伙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 、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为合伙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未违反同为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公司证券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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