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60018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7:25:57 中财网
原标题:国中水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25-03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79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5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2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5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02,031,5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24.912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非独立董事闫银柱先生、张音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江健先生、职工监事李炜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庄建龙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90,524,64597.13789,703,0882.41351,803,8000.4487
2、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91,199,84597.30579,009,3882.24091,822,3000.4534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91,170,04597.29839,007,6882.24051,853,8000.4612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91,203,74597.30679,011,7882.24151,816,0000.4518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91,170,54597.29849,055,0882.25231,805,9000.4493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90,378,54597.10149,846,1882.44911,806,8000.4495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390,531,74597.13959,686,5882.40941,813,2000.4511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选举刘国虎为公司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82,854,68695.2300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票数比例(%)
3.01关于选举刘国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42,592,18668.9539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03、2.04、2.05、2.06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议案3.01单独统计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池名、梁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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