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600095):湘财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17:51:09 中财网
原标题:湘财股份:湘财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095)
2025年11月
股东会须知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与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共有1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累积投票原则:(1)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所选人数(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2)股东应当以其所有的表决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表决票数超过其拥有的表决票数的,其所投表决票无效。(3)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及无效票不计入表决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

2、计票程序:会议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议
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与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3、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当选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必须超过出
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半数。

本公司根据表决结果做出股东会决议。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2025
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时30分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七楼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兼总裁史建明先生
会议议程:
一、律师对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核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会正式开始
三、主持人公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四、主持人介绍列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宣读股东会须知
六、审议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建军
七、 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八、 选举监票人、宣布投票开始
九、 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十、 工作人员统计票数,监票人监票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二、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最终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三、会议闭幕
议案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程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辞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增补何建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若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则何建军先生将同时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建军先生,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历任杭州市上城区审计局科员、副科长、浙江中青审计师事务所所长、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监察师、浙江翎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翰星创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上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杭州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墨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何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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