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业A(00001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5-62号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11月7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王航军 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6.通知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7.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为本 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3人、代表股份360,163,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4322%,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 357,674,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67.6934%;B股 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股份 2,305,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4364%;B股股东 (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83,132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 总股份数的0.27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18,980,399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3.18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491,502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2.7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2,488,897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0.417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以记名投票表 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唐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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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选举李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中、张畅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列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 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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