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301189):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5#厂房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0、4.00、5.00包含子提案,需逐项表决。 提案5.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4.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5.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00至17:00;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5#厂房8楼证券部,邮编:518101(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淞竣、康翔 电话:0755-21632223 传真:0755-21632223 电子邮箱:ir@anc.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5#厂房8楼证券部(邮编51810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89”;投票简称:“奥尼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提案4.00、5.00相关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委托股东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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