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20:50:58 中财网
【20:36 泰祥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原因:众远投资合伙人自身资金需要。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前持有股份。

(三)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95,77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报告书》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公告书》,众远投资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在持有转板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转板公司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连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形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等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若本人/本企业计划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买入的股票除外),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持有转板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本企业合计减持转板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转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创业板转板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最低减持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转板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转板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20:16 东方中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2月1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若计划减持期间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
应调整。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王戈先生于2025年
4月28日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并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目前王
戈先生尚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任期截至2027年7月12日),故
任期内每年度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
外。

7、王戈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
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1%,将
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
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况。

8、上述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
的情形。


【20:16 浙江众成: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拟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配股时所认购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上述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股)
126,596
126,573
253,169
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计划减持的公司股份均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时间除外)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与履行情况
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
(1)、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2)、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目前,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16 合兴包装: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上述股份在公司上市后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220,298股(含),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兴汇聚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合兴包装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合兴包装收购该部分股份。除此之外,新疆兴汇聚合伙人许晓光、许晓荣承诺在担任合兴包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19:51 海南瑞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于清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的比例
于清池集中竞价231,0000.02%25%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
本人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的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 2015 7 8
、 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增持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计划及相关承诺》:
本人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22-25万元,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后因本人于2015年6月25日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鉴2015
于上述客观原因,本人调整原有承诺为:在前次减持公司股份六个月后(即年12月25日后)三个月内,承诺通过二级市场完成本次未能实施的承诺增持金额,即承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2万元人民币,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2016年12月23日出具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本人承诺:在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披露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海南瑞泽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海南瑞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海南瑞泽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海南瑞泽,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4、2017年9月26日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本人承诺:自海南瑞泽股票复牌之日(2017年9月2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期间,本人不存在减持海南瑞泽股份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海南瑞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承诺将不减持所持海南瑞泽股份,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海南瑞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清池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三)于清池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19:31 畅联股份: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20,3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683,23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9月13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
日至2026年3月3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不超过2,065,15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不超过736,41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减持价格视市
场价格确定。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

【19:01 亨迪药业: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1)宁康企管本次计划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17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倍康企管本次计划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392,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雷小艳本次计划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4,17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1)宁康企管、倍康企管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

(2)雷小艳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2月17日。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价格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宁康企管、倍康企管、雷小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方式:如本企业(本人)所持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企业(本人)在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3)减持承诺:本企业(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康企管、倍康企管、雷小艳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9:01 聚胶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安排。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并已归属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7,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若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注销已回购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本次拟减持董事沃金业先生不存在任何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涉及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8、其他说明:本次拟减持董事沃金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董事沃金业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9:01 爱朋医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4年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

3、拟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
1章泓精选1号不超过1,260,480股不超过1%集中竞价
2章泓精选1号不超过1,260,480股不超过1%大宗交易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 2025 12 4
、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年 月日至2026年3月3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 1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章泓精选号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9:01 中兰环保: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事项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 持占公 司总股 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 来源拟减 持原 因
王广庆不超过: 37,500不超过: 0.0375%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 内(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 定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 外)集中竞价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公司实施 2023年股权 激励授予的 股份个人 资金 需求
曹丽不超过: 280,000不超过: 0.2798%     
      首次公开发 行前股份、公 司实施2023 年股权激励 授予的股份 
李泉不超过: 27,500不超过: 0.0275%     
      公司实施 2023年股权 激励授予的 股份 
(二)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丽女士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曹丽女士在《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相关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本人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股东曹丽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王广庆先生、李泉先生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公司实施2023年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在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01 瑞迈特: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的方式、数量、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拟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拟减持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
1陈蓓董事、副总经理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568,000股1.75%
注: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727,680股。拟减持数量占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1.76%。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3月4日)进行。

减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6
、陈蓓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7:36 科达自控: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 持 原因
李惠勇803,0000.7622%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30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个人 资金 需求
陈浩535,0000.5078%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股 权激励个人 资金 需求
季金荣268,0000.2544%集中竞自本公告根据减上市前个人
   价或大 宗交易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股 权激励资金 需求
段克非7,0000.0066%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股 权激励个人 资金 需求
齐润平143,0000.1357%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个人 资金 需求
张飚132,0000.1253%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股 权激励个人 资金 需求
张永红55,0000.0522%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股 权激励个人 资金 需求
高波132,0000.1253%集中竞自本公告根据减上市前个人
   价或大 宗交易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股 权激励资金 需求
张志峰30,0000.0285%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根据减 持时的 市场价 格确定上市前 取得(含 权益分 派转增 股)、股 权激励个人 资金 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7:31 好当家: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当家集团”)持有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73,470,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25%.其中,好当家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345,741,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0.29%,占公司总股本的23.6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好当家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减持总数不超过39,446,846股。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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