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泰祥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一)本次拟减持原因:众远投资合伙人自身资金需要。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前持有股份。 (三)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95,77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报告书》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公告书》,众远投资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在持有转板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转板公司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连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形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等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若本人/本企业计划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买入的股票除外),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持有转板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本企业合计减持转板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转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创业板转板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最低减持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转板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转板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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