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01818)公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根据经审阅的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本行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46.22亿元,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人民币226.82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65.71亿元。经本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本行拟向全体普 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05元(含税)。截至2025年6 月30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590.86亿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62.04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25.20%,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6.14%。若本行普通股总股本在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以人民币或港币向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本行审议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行2025年上半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46 马可波罗公布2025年分红方案预案】 马可波罗(股票代码:001386)公布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指导精神,积极落实分红实施,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2,397,662.4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8,345,694.33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3,816,796,683.92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519,380,282.69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股本1,194,9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58,476,000.00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18:31 昂利康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昂利康(股票代码:002940)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619,700股后的196,108,4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5,619,7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24日。 【18:06 华光环能公布2025年分红实施方案】 华光环能(股票代码:600475)公布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审议通过的2025年前三季度分红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55,965,7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9,991,050股,即以945,974,6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597,467.9元。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转方案。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处理依据及计算公式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根据差异化分红相关计算原则,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55,965,729-9,991,050)×0.1÷955,965,729≈0.099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99)÷(1+0)=前收盘价格-0.099元/股。 【17:06 铜陵有色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铜陵有色(股票代码:000630)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3,409,471,5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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