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康龙化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股东名称、股份来源、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12月8日)的3个月内进行。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中康成、信中龙成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七)信中康成、信中龙成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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