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国盛证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22:05:54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等具体情况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均为2022年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3.
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减持方式
1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9,350,8461.00%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2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15,823,9350.82%大宗交易
3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9,350,8461.00%集中竞价
注:
(1)江投资本与江西建材为一致行动人,其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将合并计算。

(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3月7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

(二)相关股东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2022年7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公司股份时,承诺自间接入股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即2022年9月28日),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尚在履行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与股份变动相关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南昌金控、江投资本、江西建材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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