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000752):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出具的声明和承诺

时间:2026年01月29日 21:06:04 中财网
原标题:ST西发: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出具的声明和承诺

交易对方出具的声明与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嘉士伯 国际有 限公司关于所提供 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的承诺函1、本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为本次交 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 的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 等)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 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 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 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公司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 相关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公司本次交易的申报文件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本公司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嘉士伯 国际有 限公司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的承诺1、本公司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所持目标 公司股权,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 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目 标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目 标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 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除本公 司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被上市公司冻结外,不存在其他禁止转 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其他法律权属纠纷。除本 公司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被上市公司冻结外,该等股权不存在质 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其他法 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 形。 3、除上文已披露受限情况外,本公司依法拥有该等股权 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 益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除本公司持有目标 公司股权被上市公司冻结外,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 记不存在其他法律障碍,在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配合本公司消 除上文已披露股权受限情况的前提下,若因本公司所出售股权 的任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依照届时 生效的判决承担。
嘉士伯 国际有 限公司关于不存在 泄露内幕信 息及内幕交 易、不得参 与重大资产1、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 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依据《上市公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重组相关情 形的承诺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即: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 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若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嘉士伯 国际有 限公司关于合法合 规情况的承 诺1、本公司为注册在丹麦的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公司章程约定的终止、提前清算的情 形; 2、最近五年内合法合规经营,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违反 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 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 4、除本公司与上市公司、拉萨啤酒相关诉讼外,本公司 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5、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的情形; 6、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的情形,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 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嘉士伯 国际有 限公司关于不存在 关联关系及 一致行动的 声明和承诺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各中 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持股比例 超过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关系。
嘉士伯 国际有 限公司 主要管 理人员关于不存在 泄露内幕信 息及内幕交 易、不得参 与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情 形的承诺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本人(含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 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若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则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嘉士伯 国际有 限公司关于合法合 规情况的承 诺1、本人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 调查的情形;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内容
主要管 理人员 2、本人目前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的情况; 3、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 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五年 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且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的情形; 4、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的情形, 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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