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盟股份(0012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6年02月02日 09:11:46 中财网

原标题:世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世盟股份 股票代码:001220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Shimeng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36号院 8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六年二月

特别提示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盟股份”、“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6年 2月 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简称或词语含义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金融时报(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28.0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主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9,229.0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260.8648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4.5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 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G54)”,截至 2026年 1月 2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道路运输业(G5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4.64倍。

截至 2026年 1月 20日(T-3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4年 扣非前 EPS (元/股)2024年 扣非后 EPS (元/股)T-3日股票 收盘价 (元/股)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倍)-扣 非前 (2024年)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倍)-扣 非后 (2024年)
300873.SZ海晨股份1.27250.978224.2319.0424.77
603813.SH原尚股份-0.5081-0.503742.31N.M.N.M.
603535.SH嘉诚国际0.40060.402110.2625.6125.51
603648.SH畅联股份0.36120.358910.8930.1530.35
603713.SH密尔克卫3.57423.369364.4418.0319.13
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23.2124.9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年扣非前/后 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3:N.M.代表市盈率为负值。市盈率剔除为负值的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 28.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5.29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年 1月 20日(T-3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14.64倍,低于 A股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4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4.94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中美关税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链综合物流业务主要系为跨国企业提供货物进出口物流综合服务,其中对美进出口物流业务主要为马士基系客户的锂电池出口物流业务,其报告期各期对应销售收入分别为 19,035.54万元、27,648.87万元、48,992.02万元及 19,678.0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56%、33.13%、47.65%及44.19%。近年来,受中美贸易关系影响,美国政府对进口自中国的各类商品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的贸易保护措施,2024年 9月美国宣布执行对中国的 301关税政策,上调中国进口的锂电池、电动汽车、光伏电池组件等的进口关税,其中车用动力锂电池 301关税 2024年 9月 27日起上调至 25%,非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301关税于 2026年 1月 1日起从 7.5%提升至 25%。2025年以来,美国对中国进口商品的关税政策经历了多次变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美国以芬太尼问题为由对自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的 10%关税、以及“对等关税”中的 10%关税仍在生效中,另 24%的“对等关税”继续暂停实施一年。以上关税政策将影响相关商品的进出口需求,从而影响发行人客户的物流服务需求。发行人服务马士基系客户主要涉及的储能电池适用的美国进口关税已从报告期内前三年的 10.9%增加至当前的 30.9%,受此影响,2025年上半年公司对马士基系客户的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0.57%。考虑到储能锂电池 301关税于 2026年 1月 1日起从 7.5%提升至 25%,发行人对马士基系客户业务后续还将持续受到中美贸易关系及关税政策变动的进一步影响,因此发行人未来锂电池物流业务的市场需求及开展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后续美国进一步提升关税或出台其他限制政策,将对公司相关业务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可能使公司对应收入及利润减少,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主要客户收入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包括奔驰系客户、马士基系客户、利乐系客户、安姆科系客户、中瑞荣系客户及发那科等,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17%、86.50%、88.45%、87.03%,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受到客户下游终端需求波动等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各主要客户的收入均存在波动。

其中,受到奔驰在华生产计划变动或终端销量下滑的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奔驰系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2,025.83万元、27,495.16万元、23,171.54万元及9,547.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64%、32.95%、22.54%及 21.44%,金额及占比皆呈现持续下滑趋势,2023年及 2024年发行人对奔驰系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同比下滑 14.15%和 15.73%,2025年 1-6月奔驰在华销量降幅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对奔驰系客户收入同比进一步下降 13.40%,受此影响,发行人 2025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减少 2.44%。如未来奔驰系客户或发行人其他主要客户因宏观经济波动、同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占有率降低、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终端产品需求疲软或进一步下降,或发行人现有主要客户合作协议到期后未实现续签,则可能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承运货物种类主要包括汽车零部件、锂电池、包装等,按货物计的收入集中度较高,且涉及提供货物进出口物流服务收入占比较高。2025年上半年受奔驰系客户终端销量下降以及美国关税政策等影响,发行人收入同比下降 2.44%,净利润同比下降 7.90%。如未来因国际形势、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等原因导致相关货物的行业供需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境内外贸易政策、相关产业链全球布局变化导致发行人客户对相关货物在中国的进出口物流需求产生变化,将可能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相关业务收入及利润,发行人存在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四)销售较为集中及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相对较为集中,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17%、86.50%、88.45%、87.03%,向马士基系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56%、33.13%、47.65%、44.19%,客户的集中度相对较高,特别是 2024年度和 2025年 1-6月来源于马士基系客户的毛利占比超过50%,公司对马士基系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如果未来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主要客户的采购、经营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相关业务面临的关税等中美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行业内其他竞争对手切入公司现有客户、现有客户合作协议到期后未得到续签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或因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与客户发生纠纷,或者因技术原因等因素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则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下降或增速放缓的风险。

(五)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生产型企业提供一体化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目前公司的客户群以汽车、包装品制造业的知名公司为主,承运的商品主要包括锂电池、汽车零部件、包装品等,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包括关务服务、运输服务、仓储及管理服务在内的物流服务与主要客户所在行业及产品的产销量密切相关。锂电池、汽车、包装品制造业和宏观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其景气状况会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出现波动,若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衰退、宏观环境不景气或行业政策出现不利调整或变化,将对发行人客户所在行业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

(六)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供应链综合物流业务为客户提供针对进出口物品的物流服务,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3.68%、67.93%、77.22%及 75.59%,占比较高,且主要运输货物集中在锂电池、汽车零部件、包装品等行业。目前国际政治、经济、贸易环境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未来部分进出口国家对于发行人承运的商品的贸易政策进行调整、限制该类商品的进出口,或相关产业链全球布局出现重大变化,相关产品全球市场格局出现重大变化等,均可能将导致发行人客户物流需求发生改变,乃至影响发行人客户生产经营,从而可能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国际形势及国际能源价格风险
发行人主要服务跨国生产型企业,为客户提供包括关务服务和以港口为端点的运输服务在内的综合物流服务,发行人物流运输的货物中进出口货物占比较高。

如俄乌战争导致未来国际贸易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的跨国企业客括柴油、LNG等,燃料成本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如俄乌战争局势导致柴油、LNG等主要燃料价格上涨,将提升公司及外协承运商的成本,可能造成公司盈利能力减弱。

(八)安全经营风险
公司的现代综合物流服务以公路运输为主,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之一。而道路运输安全容易受到天气、路况、车况、司机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确定性较大。尽管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管理制度及应急管理制度,但由于运输过程中环境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公司仍然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延迟交付、人身伤害、货物毁损、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尽管公司已购买了较为全面的保险,但仍不能排除因保险覆盖不足而导致公司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的风险,将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市场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九)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9,621.78万元、27,136.52万元、42,591.10万元、32,482.8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04%、32.52%、41.43%、36.47%(已年化)。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且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资信状况良好的大中型企业,但若未来下游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客户因财务状况恶化而发生延迟付款或无法支付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管理及回收风险。

(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9.95%、23.16%、24.95%、22.84%,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在现有客户维系以及新客户拓展领域保持竞争优势,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良影响;此外,如果公司业务结构以及各项成本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也将存在波动风险。同时,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多和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行业的供求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也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 2025年盈利预测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713号)。公司2025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92,450.20万元,较 2024年下降 10.08%,2025年度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845.81万元,较 2024年下降 12.70%,2025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327.76万元,较 2024年下降 15.20%,主要受马士基系客户和奔驰系客户收入下滑影响,影响因素包括马士基系客户的供应商结构变化和奔驰系客户终端业务需求下降。

尽管公司合并盈利预测报告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 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合并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第二节 发行人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53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6〕13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世盟股份”,证券代码为“001220”;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22,608,64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6年 2月 3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2、上市时间:2026年 2月 3日
3、股票简称:世盟股份
4、股票代码:001220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229.0000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307.25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260.8648万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968.1352万股 9、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不涉及战略配售。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463,852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5%,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01%。

13、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 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占比 
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张经纬34,500,00037.38%2029年 2月 3日
 海天汇荣12,500,00013.54%2027年 2月 3日
 世盟投资5,000,0005.42%2029年 2月 3日
 张潇冉3,000,0003.25%2029年 2月 3日
 首新晋元5,937,5006.43%2027年 2月 3日
 世盟经纬5,000,0005.42%2029年 2月 3日
 经纬和君2,500,0002.71%2029年 2月 3日
 兴承经纬686,2500.74%2027年 2月 3日
 朱方文68,7500.07%2027年 2月 3日
 李家圣25,0000.03%2027年 2月 3日
 小计69,217,50075.00%-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上网下发行 股份网下发行-无限售股份4,150,6484.50%2026年 2月 3日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463,8520.50%2026年 8月 3日
 网上发行股份18,458,00020.00%2026年 2月 3日
 小计23,072,50025.00%-
合计92,290,000100.00%-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一、新规则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自新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新规则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由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于 2023年 10月 26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因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适用原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发行人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3.1.2条所规定的上市标准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亿元。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 1-6月,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10,200.90万元、12,757.86万元、16,896.25万元和 6,573.70万元,最近三年合计为 39,855.02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 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80,787.79万元、83,451.97万元、102,814.39万元和 44,533.80万元,最近三年合计为 267,054.15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要求。
同时,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即: 1、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imeng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6,921.7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经纬
成立日期2010年 11月 25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7年 3月 10日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 36号院 8号楼 50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货物进出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报关业务;装卸搬运;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提供包括运输服务、仓储及管理服务、关务服务在内的全方位、一 体化综合物流服务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 公司所属行业为“G54 道路运输业”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号码010-67871866
传真号码010-67871881
互联网网址www.smi-scm.com
电子信箱contact@smi-scm.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王丽琦
联系电话010-67871866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序 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直接持股数 量(万股)间接持股数 量(万股)合计持股数 量(万股)占发行前总 股本比例持有债 券情况
1张经纬董事长、总 经理2023年 2月至 2026年 2月3,450.0000通过世盟投 资间接持股 499.7501万 股3,949.750157.06%
2杨国忠董事2023年 2月至 2026年 2月-通过兴承经 纬间接持股 7.5000万股7.50000.11%
3马雪涛董事2023年 2月至 2026年 2月-通过兴承经 纬间接持股 5.0000万股5.00000.07%
4周爵祺董事2025年 9月至 2026年 2月----
5彭和平独立董事2023年 2月至 2026年 2月----
6杨丹独立董事2025年 12月至 2026年 2月----
7翟昕独立董事2023年 2月至 2026年 2月----
8王丽琦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 监2023年 2月至 2026年 2月-通过兴承经 纬间接持股 7.5000万股7.50000.11%
9韩军副总经理2023年 2月至 2026年 2月-通过兴承经 纬间接持股 8.5000万股8.50000.12%
注:以上持股数量均已取整。


本次发行前,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未对外发行债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张经纬直接持有发行人 49.84%的股份,通过世盟投资控制发 行人 7.22%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57.06%的股份,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长、 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张经纬,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206211973********,大专学历,毕业于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北京 报关协会会长,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副会长。1992年至 1997年,任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士兵;1997年至 1999年,任北京中联海报 关行主管;1999年至 2003年,任北京兴海报关服务公司经理;2003年至 2017 年任世盟有限曾经的子公司世盟国际总经理;2016年至 2019年 8月任世盟经纬 执行事务合伙人兼经纬和君执行事务合伙人;2010年 11月创立世盟有限,2010 年 11月至 2014年 6月,任世盟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 6月至 2016年 1 月,任世盟有限董事兼经理;2016年 1月至今,任世盟有限/发行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发行人已经制定及实施的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股东中兴承经纬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2021年 3月,发行人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兴承经纬。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其他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兴承经纬的主要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兴承经纬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020XY05N
认缴出资额1,098.00万元
实缴出资额1,098.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唐明超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2号院 4号楼 26层 04B室
成立日期2021年 3月 16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兴承经纬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身份/职务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 量(万股)
1唐明超普通合伙人项目经理48.004.373.0000
2韩军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136.0012.398.5000
3王强有限合伙人项目经理120.0010.937.5000
4王丽琦有限合伙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 总监120.0010.937.5000
5杨国忠有限合伙人董事120.0010.937.5000
6闫海艳有限合伙人财务经理80.007.295.0000
7马雪涛有限合伙人董事、结算经理80.007.295.0000
8KIM WONJU有限合伙人市场发展部部长80.007.295.0000
9张丽娜有限合伙人人事行政总监、原 职工监事80.007.295.0000
10韩彦敏有限合伙人部门经理80.007.295.0000
11王健有限合伙人项目经理64.005.834.0000
12王涛有限合伙人物流运营总监40.003.642.5000
13李勇涛有限合伙人运输部经理16.001.461.0000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身份/职务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间接持股数 量(万股)
14喻安洪有限合伙人原财务总监16.001.461.0000
15王凡有限合伙人总经理助理10.000.910.6250
16周恩钊有限合伙人原监事会主席8.000.730.5000
合计1,098.00100.0068.6250   

(二)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兴承经纬已出具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兴承经纬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兴承经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承诺内容具体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9,217,500股,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72,5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2,290,000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备注
  持股数量 (股)占比持股数量 (股)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1张经纬34,500,00049.84%34,500,00037.38%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个月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2海天汇荣12,500,00018.06%12,500,00013.54%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个月-
3世盟投资5,000,0007.22%5,000,0005.42%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个月控股股 东、实际 控制人 控制的 企业
4张潇冉3,000,0004.33%3,000,0003.25%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个月-
5首新晋元5,937,5008.58%5,937,5006.43%股票上市之日-
序 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备注
  持股数量 (股)占比持股数量 (股)占比  
      起 12个月 
6世盟经纬5,000,0007.22%5,000,0005.42%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个月-
7经纬和君2,500,0003.61%2,500,0002.71%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个月-
8兴承经纬686,2500.99%686,2500.74%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个月-
9朱方文68,7500.10%68,7500.07%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个月-
10李家圣25,0000.04%25,0000.03%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个月-
11网下发行限 售股份--463,8520.50%股票上市之日 起 6个月 
小计69,217,500100.00%69,681,35275.5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网下发行无 限售股份--4,150,6484.50%-
2网上发行股 份--18,458,00020.00%-
小计--22,608,64824.50%-- 
合计69,217,500100.00%92,290,000100.00%-- 
注 1:公司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注 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 3:公司本次发行不涉及超额配售选择权。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股东总数为 44,128名,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1张经纬34,500,00037.38%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2海天汇荣12,500,00013.54%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3首新晋元5,937,5006.43%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4世盟投资5,000,0005.42%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5世盟经纬5,000,0005.42%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6张潇冉3,000,0003.25%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7经纬和君2,500,0002.71%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8兴承经纬686,2500.74%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97,2940.11%-
10朱方文68,7500.07%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合计69,289,79475.08%-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七、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形。

八、其他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第四节 发行人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307.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 28.00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一)11.4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二)11.4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三)15.2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四)15.29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1.78倍(发行市净率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 2025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12,115.72657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即 9,229,000 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614,500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8,458,000 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165074706%,有效申购倍数为 6,057.86328 倍。

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8,360,706股,缴款认购金额为514,099,768.00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97,294股,放弃认购金额为 2,724,232.00元。

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4,614,500股,缴款认购金额为 129,206,000.00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0股,放弃认购金额为 0.00元。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97,294股,包销金额为 2,724,232.00元,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约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42%。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0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798.6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804.3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 1月 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015号”《验资报告》。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为 8,798.69万元,每股发行费用为 3.81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本次发行股本)。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5,785.34
审计及验资费1,754.72
律师费715.0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20.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3.63
合计8,798.69
注:上述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中已经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55,804.31万元。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5.73元/股(按照公司 2025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84元/股(按照 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 2022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以及 2025年 6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 2025年 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715号)。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5年 6月 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公司 2025年 9月 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7-9月和 2025年 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768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 2025年 1-9月财务数据审阅情况、2025年度业绩预计及相关变动分析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 业片区支行321590100100108259
2  
  321590100100108493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技金融支行110968593810000
4  
  755952636410000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2103284939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86021110001451823
二、其他事项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未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等);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公司未订立其他可能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与关联方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重大关联交易,未出现本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事项;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
(十三)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具备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二、保荐人有关情况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保荐代表人:彭妍喆、邢茜
联系人:彭妍喆、邢茜
三、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保荐人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彭妍喆、邢茜负责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彭妍喆: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于 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招商港口非公开发行项目、科达利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邢茜: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于 2021年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相关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股东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经纬就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26年 8月 3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 上述第 1至 2项锁定期均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前述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4.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本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同时,因违反本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发行人其他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世盟投资、世盟经纬、经纬和君、张潇冉和常亚君作出如下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26年 8月 3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本人同意对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本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同时,因违反本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发行人股东海天汇荣、兴承经纬、首新晋元、朱方文和李家圣作出如下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本人同意对本企业/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本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同时,因违反本承诺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韩军、马雪涛、王丽琦及杨国忠,作出如下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2026年 8月 3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 上述第 1至 2项锁定期均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前述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前述承诺。

4.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本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1)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发行人控股股东张经纬及其一致行动人世盟投资、张潇冉就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事宜承诺如下:
“1. 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要求,并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本企业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和招股说明书及本人/本企业出具的承诺函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方式。本人/本企业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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