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00071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 发布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10),公司将于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的提案函,新世纪公司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世纪公司持有公司132,500,000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14.7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因增加上述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项下包括盘丽卿女士和袁圆女士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须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同时取消设置总议案。 除上述变更外,《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其 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 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第2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将在本次股东 会上回避对该提案的表决,并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01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81)。 上述第1.02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4)。 上述第2项提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10日、11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 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 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现场股东 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现场股东会结 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是 否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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