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688165):埃夫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06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游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康斌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议案1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hindaHoldingS.A.未出席本次会议,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席会议,已回避表决;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良、路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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