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家联科技(301193):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8:04:11 中财网
原标题:家联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合同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以下简称“农行镇海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农行镇海支行与HOMERICHFULL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家享”)按合同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2亿元,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认期间自2026年2月3日起至2027年2月2日止。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32.3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泰国家享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OMERICHFULL
TECHNOLOGY(THAILAND)CO.,LTD.)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15日
3、注册资本:2,347,843,160泰铢
4、注册地址:98/698/798/811NongBua,BanKhai,RayongProvince,Thailand
5、经营范围:塑料制品研发、制造、销售;生物基材料和制品研发、制造、销售;纸制品、植物淀粉类包装容器研发、制造、销售;模具研发、制造、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泰国家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WEISSBACH(SINGAPORE)PTE.LTD.持股99.99%、全资子公司Viobio
InternationalInc持股0.01%。

7、泰国家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5年 9月 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
517,962,412.78
资产总额 1,349,354,645.65

负债总额876,003,802.11149,234,453.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9,349,002.115,390,087.91
流动负债总额522,267,109.84149,234,453.50
净资产473,350,843.54368,727,959.28
资产负债率64.92%28.81%
项目2025年 9月 30日 (未经审计)2024年 12月 31日 (经审计)
营业收入224,442,316.6820,472,735.66
利润总额-19,933,048.11-27,258,677.73
净利润-15,946,438.49-21,809,608.60
8、经查询,泰国家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务人:泰国家享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4、担保金额:1.2亿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5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4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总金额为人民币146,767,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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