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文名称已由“吉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LINELECTRICPOWERCO.,LTD.”变更为“SPICGreen EnergyCo.,Ltd.”; 2.证券简称由“吉电股份”变更为“电投绿能”,英文简称由“JEP”变更为“SPICGECL”,启用时间为2026年2月4日; 3.公司证券代码“000875”保持不变。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工商变更登记名称情况如下: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使用中央企业集团字号的相关规定,字段 “国家电投集团”调整为“国电投”;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名系统中行业表述,字段“绿色能源发展”调整为“绿色能源”。本次工商登记变更名称及章程修订较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情况,公司对前次公告的《公司 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 续和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公司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62584G;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4.法定代表人:杨玉峰; 5.成立日期:1997年11月20日; 6.注册资本:叁拾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零陆佰贰拾陆元整; 7.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8.经营范围: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 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委托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服务(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的采购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中经销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1小时锅炉燃用煤炭 及其制品以及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不在长春市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力项目科技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施承试四级(申请人在取得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电力设备加工、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工程管理及设备试验服务。火电厂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咨询与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自公司转型发展新能源以来,业务重心已从传统能源加速转向绿 色、低碳、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产业装机、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已超过火电产业,公司已成为以新能源产业为主营业务的新型绿色能源企业。 作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面向全球发展的唯一绿色氢基能源平台,公司现有名称无法准确体现公司以“新能源+”和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发展的业务布局和未来方向。变更公司名称可以突出绿色能源的企业属性,顺应发展国家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彰显企业新形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自2026年2月4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吉电股份”变 更为“电投绿能”,英文简称由“JEP”变更为“SPICGECL”;公司 证券代码“000875”保持不变。 2.公司名称变更前以原名称签署的各类业务合同、协议及其他法 律文件均继续有效,相关权利义务均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原合同的履行不受任何影响。 3.本次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主营业务基础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变更公司全称、证券简称申请表。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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