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东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签订补充协议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0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东轴 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东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签 订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原环保分别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投资建设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东轴城 市综合开发项目。 中原环保及控股子公司河南五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政 府方授权主体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中原国展(洛 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原建投(洛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分 别负责西轴项目、东轴项目具体实施。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45、2021-54)。 西轴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8.76亿元,截至2025年12月底,实 际完成总投资14.11亿元;东轴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50亿元,截 至2025年12月底,实际完成总投资10.43亿元。 二、本次变更情况 按照约定,洛阳项目合作期限为5年,根据目前项目具体进展 情况,预计不能按期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 议,将项目合作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并就具体支付条 款进行约定。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西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 甲方: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河南五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中原国展(洛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基于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 拟对项目进行延期,就项目合作期限及甲方对丙方的资金支付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项目合作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第二条:自2026年1月1日起,甲方按以下“付款计划”履行甲 方对丙方的资金支付事宜: 2026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5000万元;2027年,甲方向 丙方支付不低于10000万元;2028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20000 万元;2029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30000万元;2030年,甲 方向丙方付清剩余全部款项。 第三条:若甲方资金充足,随时可提前支付。 第四条:如甲方未按照“付款计划”按期足额进行资金支付, 执行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逾期利息。 2、东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 甲方: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河南五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中原建投(洛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基于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 拟对项目进行延期,就项目合作期限及甲方对丙方的资金支付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项目合作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第二条:自2026年1月1日起,甲方按以下“付款计划”履 行甲方对丙方的资金支付事宜: 2026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5000万元;2027年,甲方向 丙方支付不低于10000万元;2028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20000 万元;2029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20000万元;2030年,甲 方向丙方付清剩余全部款项。 第三条:若甲方资金充足,随时可提前支付。 第四条:如甲方未按照“付款计划”按期足额进行资金支付, 执行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逾期利息。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合作期进行 延期调整并明确具体资金支付安排,有利于推动项目继续稳步实施。 原协议中约定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保持不变,政府方仍按此约定执行,有效保障项目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受相关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各类因素影响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从法律、资金、工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把控,充分保障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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