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000544):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东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签订补充协议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8:21:08 中财网
原标题:中原环保:关于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东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0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东轴
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于2026年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东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签
订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原环保分别于2021年8月12日、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投资建设洛阳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中央公园西轴、东轴城
市综合开发项目。

中原环保及控股子公司河南五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政
府方授权主体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中原国展(洛
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原建投(洛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分
别负责西轴项目、东轴项目具体实施。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45、2021-54)。

西轴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8.76亿元,截至2025年12月底,实
际完成总投资14.11亿元;东轴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6.50亿元,截
至2025年12月底,实际完成总投资10.43亿元。

二、本次变更情况
按照约定,洛阳项目合作期限为5年,根据目前项目具体进展
情况,预计不能按期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
议,将项目合作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并就具体支付条
款进行约定。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西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
甲方: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河南五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中原国展(洛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基于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
拟对项目进行延期,就项目合作期限及甲方对丙方的资金支付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项目合作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第二条:自2026年1月1日起,甲方按以下“付款计划”履行甲
方对丙方的资金支付事宜:
2026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5000万元;2027年,甲方向
丙方支付不低于10000万元;2028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20000
万元;2029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30000万元;2030年,甲
方向丙方付清剩余全部款项。

第三条:若甲方资金充足,随时可提前支付。

第四条:如甲方未按照“付款计划”按期足额进行资金支付,
执行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逾期利息。

2、东轴城市综合开发项目
甲方: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河南五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中原建投(洛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基于目前项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
拟对项目进行延期,就项目合作期限及甲方对丙方的资金支付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项目合作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第二条:自2026年1月1日起,甲方按以下“付款计划”履
行甲方对丙方的资金支付事宜:
2026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5000万元;2027年,甲方向
丙方支付不低于10000万元;2028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20000
万元;2029年,甲方向丙方支付不低于20000万元;2030年,甲
方向丙方付清剩余全部款项。

第三条:若甲方资金充足,随时可提前支付。

第四条:如甲方未按照“付款计划”按期足额进行资金支付,
执行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逾期利息。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事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合作期进行
延期调整并明确具体资金支付安排,有利于推动项目继续稳步实施。

原协议中约定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保持不变,政府方仍按此约定执行,有效保障项目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受相关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
可能存在各类因素影响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从法律、资金、工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把控,充分保障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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