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芯生命(688712):北芯生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北芯生命:北芯生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北芯生命 股票代码:688712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nsightLifetechCo.,Ltd.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A塔21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特别提示 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芯生命”、“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科创成长层》,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公司上市前一个会计年度尚未盈利(2024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公司自上市之日起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普通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者存托凭证交易的,应当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在首次参与交易前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由证券公司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科创成长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符合《上海证券5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科创成长层》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符合条件且将被调出科创成长层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时将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2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年修订),科创板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新股上市初期,以及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A股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部分比例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A股无限售流通股为37,114,7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90%。公司A股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未来股价存在下跌的风险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6年1月2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1.36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1:市销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17.5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静态市销率为23.08倍,高于同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相关情况详见2026年1月23日(T-1日)刊登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三、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以下所述报告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 (一)公司是一家拟采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医疗器械公司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开发为心血管疾病诊疗带来变革的精准解决方案。 公司符合并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五)项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作为医疗器械企业,公司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医疗器械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具体要求。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获批及在研心血管介入医疗器械产品共有17个,覆盖血管内超声(IVUS)诊断系统、血流储备分数(FFR)测量系统、血管通路产品、冲击波球囊治疗系统及电生理解决方案五大产品类别,可实现对冠状动脉疾病、外周血管疾病及房颤等心血管疾病的精准介入诊疗。其中,核心产品IVUS系统、FFR系统均进入了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 创新医疗器械的研发、获批上市和产业化是一个周期长、风险高、投资大的过程,且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作为一家拟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医疗器械公司,公司已上市产品尚处于商业化初期,且部分在研产品尚处于研发早期验证阶段,存在产品未来商业化不及预期、产品研发失败等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目前在报告期内持续亏损,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二)公司产品技术竞争风险 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创新医疗器械市场格局,会随着创新技术的发展及产品的迭代持续发生变化。公司只有通过持续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技术趋势和临床需求,不断开发出对患者产生临床价值的创新产品并保证其安全性,才能充分应对市场竞争。 公司核心产品IVUS系统作为首个国内获批上市的60MHz高清高速IVUS产品,会遇到来自竞争对手同类IVUS产品和其他腔内影像学技术(如OCT、IVUS+OCT)的直接竞争。IVUS、OCT和IVUS+OCT三者在临床应用价值上相似,若未来OCT技术、IVUS+OCT等技术实现快速进步,弥补现有劣势并更好满足临床需求,将对公司现有上市产品或其他在研产品造成较大冲击。 公司核心产品FFR系统作为首个获批上市的国产直接测量FFR系统,会遇到来自竞争对手同类FFR产品和基于影像的FFR产品(包括基于CT血管造影术的FFR和基于血管造影的FFR)的竞争,其中基于造影计算类的FFR与直接测量FFR临床使用场景相似,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基于影像的FFR主要通过软件算法分析影像图片等获得FFR数值,随着算法提升、技术进步和影像图片质量提高或其他新型技术快速发展,循证医学证据获得充分的积累,可能对直接测量FFR技术形成替代威胁。 若公司未能敏锐洞察到最新技术发展方向及临床需求,或因研发能力不足、研发方向错误、产品设计和性能参数不具有竞争力导致在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中落后,将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冲击,公司已获批及在研产品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 (三)公司所在市场竞争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在心血管精准诊疗领域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尽管发行人核心产品已实现海内外获批上市且取得了一定的竞争地位,但仍处于商业化初期,而国际厂商已长时间占据主导地位,在医生、终端医院、患者及医学领域均取得了市场认可。 (1)IVUS系统 IVUS 2025 9 30 IVUS 针对公司核心产品 系统,截至 年 月 日,波士顿科学和飞利浦的 产品已在国内市场销售多年且市场接受度较高,国产厂家恒宇医疗、开立医疗、全景恒升、远大医药、博动医疗和英美达医疗等的IVUS、IVUS+OCT及OCT产品均已陆续获批上市。 (2)FFR系统 针对公司核心产品FFR系统,截至2025年9月30日,除了雅培、波士顿科学和飞利浦等进口厂家的直接测量FFR产品外,国产厂家乐普医疗的FFR产品已获批上市。 此外,公司FFR系统还面临基于影像的FFR的竞争,如博动医疗、脉流科技、润迈德等基于影像的FFR产品均已获批上市。 (3)PFA产品 针对脉冲电场消融(PFA)产品,截至2025年9月30日,波士顿科学、美敦力和强生的PFA产品已在国内获批上市,国产厂家也纷纷布局且逐步实现产品获批,公司PFA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 针对上述市场情况,公司已获批核心产品IVUS系统和FFR系统,如后续产品迭代升级效果不佳、价格竞争力下降,则存在公司产品丧失竞争力,市场逐步被竞品占领的风险;公司PFA产品在获得市场认可并形成规模化销售前需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PFA 若公司未来 产品获批上市后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将存在产品商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2、医疗器械行业政策实施风险 2023年8月,多省市发布《关于开展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历史采购数据填报等工作的通知》,首次宣布组织开展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发行人IVUS成像导管拟被纳入本次集采范围;2023年11月,河北省牵头九省和一联盟针对外周血管弹簧圈、左心耳封堵器及其输送系医用胶、止血夹等28个品种进行集采,发行人单腔微导管和双腔微导管纳入本次集采范围;2024年12月河北牵头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涉及26个省份)集中带量采购,发行人一次性使用导引鞘组纳入本次集采范围。随着未来心血管介入医疗器械全面实施集中带量采购条件逐渐成熟,公司其他产品可能逐步被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若公司未能及时落实应对措施,导致公司产品最终未能中标,则将可能致使规定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内,公司失去在相应省市区域的大部分市场份额,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若公司产品成功中标,但以价换量效应未能发挥积极作用,也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23年6月,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北京市医疗机构DRG付费和带量采购联动管理方案》,明确由北京市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机构DRG联动采购集团,针对运动医学类、神经介入类、电生理类医用耗材制定DRG付费和带量采购联动管理方案。随着DRG2.0FFR 版本新增了冠状动脉血流储备分数检查纳入主诊断分类,有利于提升公司 产品的临床渗透率,但存在DRG支付政策的持续推行可能导致公司FFR产品在未来支付场景中不占优势,进而对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3、关于直接测量FFR市场规模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对于指导PCI以治疗冠心病,目前临床医生所采用的传统主流诊断方法仍为冠状动脉造影。单纯使用冠脉造影指导PCI,逐渐无法满足医生和患者对心血管疾病精准诊断的需求,传统PCI向精准PCI发展成为全球发展的趋势。在精准PCI发展过程中,如临床医生的使用意识转变较慢,将影响FFR产品在国内渗透率的提升和公司FFR系统的进一步市场推广。 直接测量FFR产品目前仍存在终端支付费用相较于其他产品偏高的问题,对其临床渗透率的提升有一定的影响。在医保控费的要求下,如FFR产品医保覆盖未能进一步提升、终端支付费用未能降低,将对渗透率的提升持续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核心产品FFR系统将面临临床医生使用意识转变、终端支付费用偏高、DRG支付方式改革和基于影像技术路线竞品的影响,如市场未能实现进一步发展及公司未能克服相关不利因素,将造成公司核心产品FFR系统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的不利影响。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产品商业化初期,客户主要为境内和境外经销商。公司通过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订单合同、诚信承诺函、授权书等方式确立经销合作事项。且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授权单个经销商区域相对较大,因此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取得的收入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82.06%、62.28%、74.21%和78.29%。其中,因2024年国药菱商终止与发行人平台经销的合作关系后,相应区域业务由嘉事唯众承接,因此2024年、2025年1-6月发行人来自嘉事唯众的收入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嘉事唯众销售金额分别为0.00万元、5,225.29万元、17,309.50万元和14,843.34万元,占比分别为0.00%、28.40%、54.67%和57.34%。 发行人与嘉事唯众的合作系基于提升销售效率、降低交易风险、促进促销政策实施、符合行业惯例之考虑,具有合理性。嘉事唯众在其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透明度较高,经营状况稳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嘉事唯众与发行人自2023年开始合作,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关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发行人与嘉事唯众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业务获取方式不影响独立性,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发行人客户集中与行业经营特点一致,不存在下游行业较为分散而发行人自身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形。 公司主营产品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创新介入医疗器械,市场空间较大;技术路线与行业技术迭代情况相匹配,具备开拓其他客户的技术能力。公司主营产品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创新介入医疗器械,所在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相关政策及其影响下的市场需求不具有阶段性特征。在国家政策导向的支持下,公司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发行人2023年及2024年业绩持续增长,行业政策变动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客户稳定性、业务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嘉事唯众的终端客户相关交易具有合理性,交易模式符合医疗器械行业惯例,销售真实。 若未来因公司经销商授权区域及经销商层级或架构调整,或者经销商自身经营、违反合约、销售纠纷等原因导致其与公司的合作出现波动,可能会影响公司正常的销售活动,在短期内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因公司前期研发活动及市场推广活动投入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归属母公司普通股-29,003.67 -13,977.19 -4,359.62 4,944.96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万元、 万元、 万元和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898.72万元、-16,380.66万元、-6,294.10万元和4,032.5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实现盈利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前期公司主要产品FFR系统、IVUS系统尚处于商业化早期,收入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但规模较小,尚不足以覆盖公司日常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开支。公司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导致公司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并面临如下潜在风险: 1、收入无法按计划增长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245.19万元、18,397.72万元、31,660.43万元和25,886.16万元。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取决于新产品研发和注册、全球市场开拓、产品商业化推广进程、市场竞争格局和行业技术发展等因素。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其持续情形可能导致自身资金状况无法满足产品研发、市场推广及销售等方面的需求,使其存在收入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并导致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2、发行人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其他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依赖于产品研发、业务拓展、市场推广和销售、因产能新增而带来的固定资产投资等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发行人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发行人营运资金主要依赖于外部融资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若经营发展所需的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压力。如果公司无法在未来一段期间内取得盈利或筹措到足够资金,公司或将推迟在研产品研发和临床试验开展,推迟、削减或终止未来具有商业价值的研发项目,这将不利于公司产品的市场开拓和销售等商业化活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业务前景造成不利影响。另外,现金流紧张将影响公司向员工发放及提升薪酬,进而影响公司吸引和保留人才的能力及现有团队的稳定性,损害公司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 3、发行人上市后触及终止上市标准及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亏损的风险公司上市后仍可能保持金额较大的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以保持和继续提升公司的各项核心竞争力。如果公司未来销售收入未能按计划增长或未能在有效的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实现积极的应对策略,可能导致收入及毛利出现大幅波动,收入不足以覆盖公司日常经营成本及各项费用开支,进而可能触发《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4.2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条件的风险。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若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公司股票将终止在境内上市。另外,若公司产品研发失败、不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在市场竞争中销售情况不理想,将导致公司无法顺利取得该产品的销售收入,造成公司持续亏损并可能对公司未来上市后的股价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造成发行人触发《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退市条件,导致投资者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附件”之“附件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之“(二)股利分配政策”。 (六)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宋亮及其控制的持股平台北芯橙长、北芯共创、北芯同创已作出关于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一、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且上市当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12个月;二、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50% / 年净利润下滑 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且上市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6个月;三、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且上市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6个月。”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790号文注册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27号)批准,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公司A股股本为41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7,114,700股于2026年2月5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北芯生命”,证券代码为“688712”。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6年2月5日 (三)股票简称:北芯生命;扩位简称:北芯生命 (四)股票代码:68871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17,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57,000,0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后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7,114,700股(八)本次公开发行后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79,885,300股(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1,400,000股,具体情况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情况”之“七、本次” 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两档: 档位一(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3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6 10% 档位二(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 个月,限售比例 ):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3,434,700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8,485,300股。 3、战略配售部分,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除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的获24 12 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个月外,其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十四)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发行人符合并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发行人作为医疗器械企业,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医疗器械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规定:(一)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产品应当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科技创新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范畴;(二)发行人空间大的标准;(四)发行人应当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五)发行人应当不存在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失败、主要业务或产品商业化生产销售预期明显不足等可能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17.52元/股,对应发行后市值约为73.06亿元。公司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 2020年3月及9月公司首款产品FFR系统分别在欧洲及国内完成注册获批上市并实现商业化,IVUS系统于2022年7月获批上市并实现商业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累计向市场推出11个产品,在研产品共有6个,覆盖IVUS系统、FFR系统、血管通路产品、冲击波球囊治疗系统及电生理解决方案五大产品类别。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9,245.19万元、18,397.72万元、31,660.43万元和25,886.16万元。公司符合“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综上,发行人符合上述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北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nsightLifetechCo.,Ltd. 注册资本(发行前):人民币3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亮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1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A塔2102(一照多址企业) 主要办公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芳路6号庭威产业园3#2楼A区,3楼CE F 4 A 10 A B 区、 区和 区, 楼 区, 楼 区和 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1号楼402;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鸿荣源北站中心A塔2102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358)的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行业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心血管疾病精准诊疗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开发为心血管疾病诊疗带来变革的精准解决方案。公司核心产品血管内超声(IVUS)诊断系统为中国首个获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自主创新60MHzIVUS FFR FFR 高清高速国产 产品,核心产品血流储备分数( )测量系统为金标准 领域内中国首个获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国产产品,上述两款产品均进入了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有望为精准指导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手术临床实践带来变革。 公司是国内首家拥有血管内功能学FFR及影像学IVUS产品组合的国产医疗器械公司,填补了国内市场的空白并改写了中国冠状动脉疾病临床精准诊断完全依赖进口产品的局面。公司建立了高性能和高壁垒的有源介入医疗器械产品实现体系,持续实现创新产品的成功研发和商业化,取得了海内外市场和临床的认可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经I 营 类医疗器械、通讯设备、医疗类电子产品,通讯类电子产品、植(介)入类医疗器械;I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医疗类电子产品,通讯类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芯片、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辅助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3201921 传真号码:0755-23575621 互联网网址:https://www.insight-med.com/ 电子邮箱:ir@insight-med.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罗睿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联系电话:0755-23229059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宋亮,主要情况如下: (1)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无持股比例达到30%的单一股东,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宋亮直接持有发行人16.1530%的股份,在报告期内持续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此外,宋亮通过担任北芯共创、北芯橙长、北芯同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13.4140% 29.5670% 司 的股份,宋亮可实际支配的发行人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 ,已接近30%,能够对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及重要经营决策、发行人经营发展方向产生重大影响。 (2)除宋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公司其他股东主要为财务投资人,该等财务投资人所持公司股份较为分散。持股比例较高的投资人及其关联方红杉智盛、红杉铭盛、DechengInsight、德佳诚誉、国投创合、杭州创合、珠海夏尔巴、苏州夏尔巴已出具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承诺其认可宋亮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该等投资人均系发行人的财务投资机构股东,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未取得亦不谋求发行人的控制权。 (3)宋亮为公司核心创始人,且报告期内持续担任发行人及其前身北芯生命有限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中的3名系由宋亮提名,占非独立董事总数的50%,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宋亮对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及日常管理决策均能够产生重大影响,能够实际控制发行人。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宋亮,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2月毕业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2月至2016年3月历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员;2012年4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生物医学光学与分子影像研究室创始主任,目前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生物医学光学与分子影像研究中心的名誉主任;2015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北芯生命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宋亮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广东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深圳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深圳市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等项目负责人,在先进医学成像技术及心血管介入器械的研发方面拥有逾18年丰富经验。 本次发行后,宋亮直接持有发行人13.9450%的股份,通过担任北芯共创、北芯橙 长、北芯同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11.5804%的股份,宋亮可实际支配的发 行人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25.525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二)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宋亮、李林及张鹏涛,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详见本节“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详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同时,上述部分员工通过发行人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股票,具体情况见本节“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之“(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除上述已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一)股权激励平台基本情况 发行人在首次申报前通过北芯共创、北芯同创、北芯橙长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实施了股权激励。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的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未行权的情况,不存在发行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员工期权计划。 1、北芯共创 (1)北芯共创的基本情况
(1)北芯橙长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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