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科技(688539):高华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02月04日 17:40:52 中财网
原标题:高华科技:高华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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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1%,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5%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以上的股东通知,因自身资金需求,黄标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含盘后定价,下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180万股,拟减持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7%,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黄标
股东身份□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21,770,000股
持股比例11.7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1,77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黄标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8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9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 (上述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80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3月6日~2026年6月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已离任董事黄标承诺:
1、自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前股份”),也不由高华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高华科技上市前股份。

2、在高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高华科技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高华科技上市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作为高华科技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的发行价(如高华科技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4、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高华科技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高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任职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高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高华科技股份。

5、如本人为高华科技核心技术人员,本人将遵守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6、在本人作为高华科技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高华科技存在重大违法情形且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高华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高华科技股份。

7、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8、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高华科技股份锁定及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9、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高华科技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或违规进行减持,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或减持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高华科技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缴高华科技,则高华科技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缴高华科技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标承诺:
1、自高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高华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高华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高华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高华科技股票。在持有高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高华科技股票的,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原因、方式、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等。

3、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高华科技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高华科技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操作收益上缴高华科技,则高华科技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应上缴高华科技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 √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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