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6年02月04日 18:05:29 中财网
原标题:维峰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维峰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培锋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隆泰联系电话:0755-3301569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隆泰、刘亭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1月3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 议,核查其执行情况;3.核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业务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1. 2.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内审部门的设置及制度建设;检查内审部门的运作情况 3.重大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程序;4.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人员交谈,了解公司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档案资料;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支持 文件如会议决议、合同文本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 司内部的相关规定;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对外担保明细,查 阅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 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核对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4.现场 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5.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相关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 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注1]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1. 2.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情况;访谈公司相 关人员,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及 公司的应对措施;3.查阅行业研究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 的原因。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司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1. 2.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 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3.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1]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2025年度,“昆山维 康高端精密连接器生产项目”(简称“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2025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8月22 日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9月30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具 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均已结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盛培锋 吴隆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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