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玉禾田(300815):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6-005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8.8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0日以及2025年8月22日、2025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2025-002、2025-062、2025-068)。近日,公司与下列银行签署了担保协议: 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玉禾田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玉禾田”)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恒光集团”)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现将上述担保协议公告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福建玉禾田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9135010006037096XY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2013年1月7日 法定代表人:江志根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鹅头凤岭路23号三层303-80 经营范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白蚁防治服务;家政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等。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85687756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5,321.064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大围沙河工业区F1栋301 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交通设施维修;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一)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现将合同一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甲方):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福建玉禾田环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0610202512186005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现将合同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保证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方(债务人):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按本合同6.3条的约定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以及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合同名称及编号)《融资额度协议》BC2026012200002053。 5、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8、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025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88,000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98,822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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