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8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6 1 13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23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12 2026 1 13 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年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2月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8,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为18.1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9,0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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